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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世界的真理

 

第十一篇---婚姻/离婚/再婚 

1. 问: 一个男人除了他妻子犯了奸淫罪之外,可否有另外的符合圣经的原因与他的妻子离婚?

答:没有!"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马太福音19:9)。这里的"淫乱"的意思是指任何不合法的性行为,"若不是"的意思是指"如果不是"而且也指这是唯一的原因。

 

2. 问:一个女人与一个已婚的男人通奸,后来这个男人的妻子死了,现在这个女人与这个鳏夫结婚,这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

答:如果个女人不曾结婚,或按圣经的原则离了婚,那么这位鳏夫与这个女人,做了真正地悔改后,他们就可以按照圣经教导结婚。(马太福音5:32;19:1-9;罗马书7:1-3)。

 

3. 问:一个女人与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再婚,后来第二任丈夫去世了,现在她想回到她的第一任丈夫身过,但是他的第一任丈夫已再婚,所以她不能再嫁。按照圣经的原则,她是否可以再婚,或基督徒再婚呢?      回到顶部

答:按照圣经的原则,她不能与任何人再结婚,除非她与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原因是她的丈夫犯了淫乱罪,若是这样,她就是无辜的一方了。(马太福音5:32;19:1-9)。

 

4. 问: 当一个人犯了奸淫罪后与第一配偶离婚,而再婚后,是否可以能被原谅?      回到顶部

答:不可以!上面所述的那个人没有权力再婚,持续在通奸的状态中! 他或她只有在真正的悔改后才能被原谅, 这种悔改包括解除关系,若不解除关系,第二宗婚姻中的两个人都在犯罪。

 

5. 问:上述问题中所述的人是否应该在他或她的余生都独身呢?             回到顶部

答:这个人要么独身要么回到他(她)的前任配偶!一个人只有当他(她)的配偶去世后才可再婚(罗马书7:1-3),或者按照圣经原则他(她)是前任婚姻的无辜一方(马太福音5:32;19:1-9)。除了这两种原因外,再婚也是通奸,任何参与者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1)。

 

6. 问: 如果不符合圣经原则的再婚有了孩子们,那对这些孩子们的责任是什么?      回到顶部

答:可惜, 属世上的罪的结果时常会伤害许多人,造成许多人悲伤,然而,因犯奸淫罪而有了孩子并不能为持续在通奸状态而提供藉口,并且毫无疑问这些孩子们需要被带他们来到世界的人所抚养。(以弗所书 6:4;提摩太前书5:8)。

 

7. 问:一个人是否可以因任何理由离开他的妻子而再婚?        回到顶部

答:不可以!请细仔阅读马太福音19:3-9!

 

8. 问: 希伯来书13:4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婚姻应当被尊重,床不可被污秽?      回到顶部

答:对任何地方的任何人来说,婚姻都是值得尊重的,床都应当是不可被污秽的!婚姻之外的任何性关系都是可耻的!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合二为一时,婚姻就应当被尊重了,床也不可被污秽了(创世纪2:24;马太福音19:5-6),例如当两个人按神的旨意结婚后,对这两个人来说,其他任何的婚姻都是有罪的,而且是可耻的!

 

9. 问:一个基督徒在他的妻子离开之后再婚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因为他的妻子只是受洗 ,但不相信。      回到顶部

答:圣经是给世界各地所有人的,无论他们是不是基督徒!只要不是因奸淫罪而离婚,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不可再婚(马太福音5:32;19:9)。如果是因为奸淫罪而离婚,其中无辜的一方(即他或她没有沾染任何有罪方的罪)是可以再婚的!

 

10. 问: 我现在二十三岁,我是否适合结婚?      回到顶部

答:一些人适合在年轻时结婚,有些在23岁,这个年龄有些人还没真正成熟而不适合结婚。虽然,我们不了解所有的环境,但从你的信看出你已够成熟来接受婚姻的职责。然而,一个成熟的男人考虑结婚时他要确保他有能力养家,更重要的是,他要确定他愿意与他想要结婚的女人共同生活,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而且无论在任何方面,这也是与神的旨意相符的!请仔细小心地阅读马太福音19:3-9!

 

11. 问: 如果你吻了不是你丈夫(或妻子)的人,这是罪吗?      回到顶部

答:一些亲吻可能是罪.,但另一些则可能不是! 在一些国家,亲吻是一种问候或道别的方式,这些是没有不轨的意念,也就不是有罪的!在新约时代就有这样的例子。例如,保罗在罗马书16:16说:"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其他有非法欲望与动机的亲吻,若诸如此类的吻则违反了歌罗西书3:5(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就是罪,因此,神的虔诚的孩子需要避免如此的事情上(歌罗西书3:2)。

 

12. 问:如果一个离过婚的男人与他的第二个妻子有了一个大的家庭,接受了福音, 我是否可按圣经的教导给他受洗?

答:如果这个男人与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因他妻子的通奸理由而离婚的话(马太福音5:32),这个男人是完全无罪的,而且如果第二任妻子也有符合圣经标准的结婚条件,这个男人可以按圣经的教导而受洗。如果他与他的第一 妻子的离婚不是因为通奸的原因,这样这个男人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住在就是通奸了。若他不悔改的话,他就不可以受洗(使徒行传2:38)。这意谓着当第一宗婚姻若未按圣经标准而无效的话,他们的第二宗婚姻,神并不允许。即使是这个男人因他的第一任妻子犯奸淫而与她离婚,但若他的第二任妻子不符合圣经中关于结婚的条件,那么他们仍然是在通奸,这种情形也要求按圣经的要求悔改后再受洗。

 

13. 问: 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吗?      回到顶部

答:可以!在哥林多前书7:12-14,我们读到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尽管这种婚姻不是有罪的,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若夫妻双方都是基督徒的婚姻会比较成功些!例如:夫妻两人有同样的方向,同样的兴趣,同样的目标,同样的侍奉神!

 

14. 问: 如何能在家中有较多的协调和快乐?      回到顶部

答:有关这个问题,现今已有许多这方面的资料,但仍然还会有很多疑问显得无法回答的。所有的资料、所有的发表会、所有的演讲都在这一个主题上给了一个也是唯一的答案,那就是若要家中有较多的协调及快乐,这个家庭必须是基督徒的家庭,他们有相同的属灵梦想和志向,那就是按照神的吩咐,学习彼此相爱。没有其他的方法!神在以弗所书5:22-31教导做丈夫或妻子的应如何爱他们的配偶。这经节中的爱的原文希腊文的意思是博爱,当我们用这样的方式爱他人时,我们将会把我们所爱的对象放在最高位,也就是如,做为丈夫,他将会把他妻子的想法、需要和意愿放在最高位,而做为妻子的,则将会把她丈夫的想法、需要和意愿放在最高位。任何其他的人或事都不可替代!毫无疑问地,这样做的最好的理由之一就是神命令我们这样去爱,便可以得到神的祝福,在家中的协调和快乐。神的话永远有力量!

 

15. 问: 我在我的第一宗婚姻期间犯了通奸罪,但我妻子不知道,她要求离婚,我没有申辩,后来我与另外一个女子再婚,并与她有了一个孩子。因在第一宗婚姻期间我犯了通奸罪,所以是不是我当时不可以与现在的妻子结婚?      回到顶部

答:你不能与你的第二个妻子结婚的理由是:因为这样做是通奸行为。尽管你对你的第一宗婚姻的通奸行为感到内疚,你的妻子(因不知情)与你离婚并不是因这种原因(马太福音5:32)。但是马太福音19:9告诉我们:你们这样的第二宗婚姻中的夫妻二人都犯了通奸罪。如果你的第一任妻子因你的通奸罪与你离婚,那么她做为无辜方是有权再婚的,而你做为罪恶方,则无权再婚。按着神的旨意,你可以在以下二者做出选择:(1)悔改,如果可能的话,回到你的第一个妻子身边,但是供养你在第二宗婚姻中生的孩子(们);(2)悔改,并过着独身生活,同时安排好孩子(们)的生活。所有涉及其上的成人都应该悔改,请仔细阅读马太福音19:3-12。毫无疑问,对我们来说,罪的结果对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但是只要我们愿意按照神的旨意而生活,那么为了此生过后的永生,这个困难或其他的事情都是值得的!也要知道,只要我们悔改,神很乐意的原谅我们!

 

16. 问: 既然在旧约中大部分神所命的国王都是一夫多妻,为什么今天却不可以?      回到顶部

答:从最初,神的律法是要一个男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22-25;马太福音19:3-9)!直到死将他们分开(罗马书7:1-3)。神并没有规定婚姻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在旧约时代,因为犹太人的心硬,神允许他们叛逆了神的最初规定,摩西也允许了他们休妻(马太福音 19:8)。耶稣告诉活在新约之下的人:"从起初并不是这样"(马太福音19:8)。在第9节,耶稣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耶稣有效地告诉活在新约之下的人,在婚姻上,我们不被允许采用那些活在旧约之下的人的做法,而是回到神的最初规定,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终身相守!

 

17. 问: 一个未婚男人在不同时间与两个女人同居,后又离开了她们,他与第三个女人结婚,并生了两个孩子,但是这个女人离开了他,因为他没有付聘金给她,后来他道歉后,她决定回到他身过。1) 她是在一个正确婚姻的家中吗? 2) 既然两者都是非信徒,他们一定要合一吗? 3) 同居的两个女人是否是他的合法妻子吗?      回到顶部

答:1) 如果这个男人没有合法的和按圣经原则与两个女人同居,他就是犯了奸淫罪。不言而喻,这两个女人与这个男人都应该悔改他们的罪!若第三个女人与这个男人结过婚或因前夫或妻犯了奸淫罪而离婚(马太福音5:32)的话,他们的婚姻是符合圣经的。从你的信中可看出,无论什么情形,夫妻双方都应极端地小心,只有合法的、符合圣经原则的夫妇(丈夫和妻子)之间才可有性关系。所有在婚姻外的性关系都是有罪的。那些行此事的人将不能继承神的国(加拉太书5:19-21)。 2)世上所有的人(无论信徒还是非信徒)都应遵守新约圣经,并藉此而审判(哥林多后书5:10;约翰福音12:48)。没有可以人在不合法和符合圣经原则的前提下,象丈夫和妻子一样同居,所有尝试这样做的人就是犯了通奸或奸淫罪了。 3) 与这个问题中的男人同居的两个女人是不合法的及不符合圣经原则的,任何一个都不可以做为他的合法妻子。

 

18. 问:我犯奸淫罪,我必须找到那个与我犯奸淫罪的女人的丈夫,请求他原谅,还是我应该只祈祷请求宽恕?

答:毫无疑问,犯奸淫的两个人都应该认罪并忏悔。这种忏悔或任何其他的罪需要向知此事的人们知道。如果只有一个人知道,就向一个人忏悔;如果有几个人知道,就象几个人忏悔;如果公众都知道,就要象公众忏悔。对于没人知道的罪,则没有向公众忏悔的必要了(雅各书5:16;约翰一书1:7-8)。

 

19. 问: 如果一个人不和他的妻子居住,他仍然能参加礼拜吗?他的妻子没有犯任何通奸罪或奸淫罪。      回到顶部

答:我理解"不和他的妻子居住" 的意思是指这个人不想和他的妻子居住,而且没有任何圣经根据,例如淫乱的原因(马太福音5:32)就与她分开。这也被假定为此婚姻是符合圣经的。在这种情形下,这个人已经犯了罪而且需要悔改,并做适当的赔偿以回到他的妻子身边(玛拉基书2:15-16)。基督已经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6)。若这样做,就是犯罪了。 马太福音19:9也是同样的意思。只有真正悔改和恰当的赔偿,罪才能够被原谅(路加福音17:3)。人若坚持不改,那么他敬拜将不被神所悦纳(马太福音5:23-24)! 为了使婚姻更完美,夫妻双方必须商议好,应该把神放在第一位。接着他们需要学习将对方放在自己的喜好和嫌恶之前。然后,只有这样,这种婚姻才可以被我们天上的父认为是正确的和可接受的!

 

20. 问: 如果一个女人因她的丈夫犯了淫乱罪而离婚,之后再婚,你对她的第二个丈夫有什么忠告吗?      回到顶部

答:"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道书12:13)!

 

21. 问: 如果一个基督徒姐妹是一个男人第二个妻子,当他的第一个妻子死后,这个基督徒姐妹是否就可被神接受了?

答:一夫多妻是罪!神已经注定婚姻只是给二个人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直到被死亡将他们分开(马太福音19:4-6;罗马书7:1-3)。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按圣经原则已婚后,若有第三者插入,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得到神的祝福的。更甚者,第三者和相关者心照不宣的参与此婚姻就是犯罪。上述的经节要求所有第三者都应自动离开,若不悔改,没有人可以被加入到基督的教会中(使徒行传2:38;2:47)。所有那些卷进一夫多妻的关系中的人都是犯了奸淫罪!也就是说,当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妻子死后,他的第二个妻子并不可以被神所接受。因为这个男人与他的第二个妻子是在奸淫罪中,神最初并没有将他们合二为一。如果这个基督徒姐妹是在成为基督徒后犯的奸淫罪,那她更应该悔改(中断、离开、断绝)这种关系并向神祈祷,也许她心里的意念可被赦免(使徒行传8:22)。如果她是在卷入这种关系之后受浸的,并且毫无悔悟,仍然维持这种关系,那么她的洗礼是没有效的。她必须忏悔过去所有的罪,包括当前的这种婚姻关系(路加福音13:3),口里承认基督(罗马书10:9-10)然后按照圣经受浸(使徒行传2:38)。当她在任何方面都顺从了这些神的话语后,她就可以按圣经的原则结婚了。应当极其小心的是,要确保以后不要发生同样的奸淫的事。问题上的这个男人也需要为他的奸淫罪及一夫多妻罪悔改,并决心以后不再有同样的事发生,然后他可以自由结婚。

 

22. 问: 一个男人与他的第一任妻子离婚后与另外一个女人再婚,当他的第一任妻子有了朋友时,他能否与他的第二任妻子离婚回到他的第一任妻子身边?      回到顶部

答:如果这个男人是为淫乱的缘故与他的第一任妻子离婚,然后又按圣经的原则与第二任妻子结婚,他就不能够再回到第一任妻子那里!如果他这样做,他就犯了罪,因为他在没有圣经原则支持的前提下与他的第二任妻子(神所将他们配合的)离婚,若他再回到他的第一任妻子身边,他就犯了奸淫罪了(马太福音19:3-9)!如果他不是因淫乱的缘故与他的第一任妻子离婚,这是他的罪,之后他又与他的第二任妻子都犯了奸淫罪,他们的婚姻是不被神所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按圣经的原则他应该悔改并离开他的第二任妻子回到他的第一任妻子身边。如果他的第一任妻子有了朋友(我假定是与她同居的不合法的男人),她和她的"朋友"都犯了奸淫罪,他们都应该悔改并且终止这种关系,否则他们都将会永远地沉落。如果他不是因淫乱的缘故与他的第一任妻子离婚,那么他应该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复原,如果条件不允许,那么他们两个(妻子和丈夫)都应该保持独身(马太福音19:9)。 

 

23. 问: 如果一对夫妻结婚多年,这位妻子做了许多事伤害而且想杀丈夫,那么这位丈夫应该与她离婚呢?还是继续这样的婚姻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回到顶部

答:圣经里只给了一个离婚的理由,例如:"为了淫乱的缘故"(马太福音5:32;19:3-9)。无疑,没有符合圣经原则的理由,就不能离婚。然而,这并不是指神要求一个人生活在生命受威胁的状态中,按照圣经,任何人一旦生命受到威胁,他都权利申请法律"保护"(罗马书13:1-6)。有些情形,"保护"可能需要安排他们分开,直到危险排除。然而,这种安排决不是离婚,也不是减轻他们对另一伴的责任,毫无疑问,它也不证明婚外情是符合圣经的。

 

24. 问: 一个男人按不符合圣经的理由与他的妻子离婚, 并与另一来自异地的已婚女人结婚(她的第一个丈夫什么都不知道),当这个女人成为基督徒后,这个男人与她离婚回到他的第一个妻子身边,他这样做正确吗?      回到顶部

答:神并没配合这个男人与他的第二个女人(马太福音19:6-9)。他的做法明显是犯了淫乱罪,因此,涉案双方都需要真正地悔改而且回到他们的原配偶身边。值得深思的问题是:这个男人回到他的第一个妻子身边真的是因悔改而改正还是因为他的第二个女人因成为"基督徒"而拒绝他?按圣经原则,这个男人回到他第一任妻子身边的行为是正确的,但是他必须对他的不义行为真正悔悟,这样才可以被神接受。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他的第二个女人是否在没有悔改她的这种淫乱行为的前提下成为"基督徒"的?如果如此,她的洗礼是无效的,在洗礼之前必须要按圣经真正的悔改,换句话说,他的第二个女人并没有成为符合新约教导的"基督徒",除非,在她受洗之前,她先发自内心的悔改并真正的离开这种淫乱生活!

 

25. 问: 一个人与一夫多妻婚姻中的一个已离婚妻子结婚,这符合圣经教导吗?      回到顶部

答:一夫多妻(多妻制)是罪!神最初已经制定婚姻是为两个人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马太福音19:4-6;罗马书7:1-3)。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按照圣经结婚后,任何再涉及到他们婚姻关系中的人都得不到神的祝福,那些有意卷入破坏他人婚姻的人,只要他(她)进行着,就是罪了。上面经节要求凡是卷入这种婚姻关系的人都需要悔改。一夫多妻婚姻中的离婚的妻子是否可再婚,已由圣经决定了。如果这个妻子与她的丈夫离婚是因为他与其他女人的淫乱关系,那么她有自由再婚。然而,如果她是因为任何其他的理由与他离婚,她则没有再婚的自由(马太福音19:3-12)。然而,若是符合圣经的教导的话,她有权与她的最初的丈夫复婚。 但愿她是我们以上所讨论的婚姻中按照圣经的教导产生的第一个妻子。很肯定的是,尽管在某些地方和州政府是获批准的,但是神是不允许几种婚姻的。神只将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配合(马太福音19:9),毫无疑问,神没有接着将几个女个再与这个男人配合,所以这些"婚姻"都是淫乱,都需要真正的悔改,否则他(她)们将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1)。 按着神的诫命,一个离婚的人不能够再娶(嫁)是针对"神曾经配合的人,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6-9)。换句话说,这个诫命不适用于那些 发生淫乱的人或者不是神所配合的人,因此, 一个人若不符合圣经的教导而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有地方和州政府的批准,无论是已婚或再婚,他或她藉着悔改,为了得到神的喜悦,他或她可以结婚,也就是双方都可以按圣经的教导结婚。

 

26. 问: 如果一个人没有按圣经的教导而离婚和再婚(也就是离婚的原因不是奸淫的缘故),那么这个人可以继续与教会相交吗?因为他(她)有规律的参加敬拜,或者是 他(她)比他人更有钱?      回到顶部

答:不可以!你描述的人犯了奸淫罪,那个与他(她)一起住的人也犯了奸淫罪(马太福音19:9)!无论他(她)多么有规律(多么长)的参加敬拜,也无论他(她)多有钱(或者给多少钱)。这个人生活在罪中(歌罗西书3:5-7)而且一直这样,除非他(她)悔改。这种悔改是对他(她)已犯的罪发自内心的懊悔,离开这种不义的关系;在神和弟兄们面前承认罪,并且祈祷宽恕(使徒行传8:22)。如果他(她)的原配愿意原谅她(他)的话,那个导致离婚的人需要回到他(她)的原配身边!如果他(她)不能原谅她(他),那么这个人则不可再婚,必须保持单身。如果在尝试了各种拯救他(她)的灵魂的方法后,这个人仍拒绝悔改,神的命令就是让弟兄姐妹们不可再与这个人相交,使他自觉有罪,也许他的灵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5)

 

27. 问: 如果一个基督徒弟兄与他的妻子离婚,并使第二个女人怀孕,教会应该停止他在教会的职责吗?      回到顶部

答:如果这位弟兄与他妻子离婚不是因他的妻子犯了奸淫罪,他就是有罪的了!而且这个弟兄使第二个女人怀孕,他也是犯了奸淫罪。他有责任证明自己离婚的原因,如果他拒绝按圣经的教导去做,教会应该不再与他相交,直到他按照神的话悔改,他也不应该以任何方式牵涉到已被他蒙羞的教会!若是允许他在教会的活动,将给这个主为此舍命的教会带来更大的羞辱(希伯来书10:26-29)。如果他按照圣经悔改了,他就可以再恢复与教会的相交(哥林多后书2:6-8;以弗所书4:32)。

 

28. 问: 如果一个基督徒弟兄与他的妻子离婚,并使第二个女人怀孕,为了让他的第二个女人及孩子免受苦难,他能继续与第二个女人在一起吗?      回到顶部

答:不可以!这个男人(和第二个女人)仍在犯奸淫罪!保罗在加拉太书5:19-21 说:"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为了让他的第二个女人及孩子免受苦难"这个主意看起来是尝试使罪冠冕堂皇!如果这个男人真正关心这个女人,他将会离开她,以免她(和他)将在地狱里受永恒的苦难!这个男人不能够按圣经教导继续与这个女人在一起,并不意指这个男人没有对这个女人及孩子的职责!的确!他有责任!在提摩太前书5:8,我们学习到,一个人不看顾自己的亲属,比不信的人还不好!

 

29. 问: 如果上述的问题中所描述的情形经过长时间还没被解决,而且如果这个离婚的男人继续与第二个女人在一起,但是他想继续参加礼拜,当地的教会可以全当忘记他的行为吗?      回到顶部

答:不可以!如果教会"全当忘记",他们也因此会犯罪(因决断的错误),因为他们这样是违反了神的命令,这命令是不可忘记,但是要面对的(哥林多前书5)!总是记得:哥林多前书第5章不只是提议,它是一个我们全部要服从的命令!它是神给我们的道路,藉此,灵魂能被解救!

 

30. 问: 一对曾经虔诚的"夫妻"同居在一起,但是没有任何结婚姻证,然后分开,又再婚,过后公然地承认罪,这样是否右被当地教会接受?      回到顶部

答:如果男人和女人不符合圣经的教导和法律而同居就是不符合神所命定的婚姻,他们是生活在罪中!他们真正需要分开,悔改他们的罪,向神祈求,或者他们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使徒行传8:22)。此时,他们就可以被教会的弟兄姐妹们所接受,因为他们的行为符合神的要求,而且他们也可按照圣经的教导结婚,这样做,他们应该是丈夫和妻子!

 

31. 问: 我有犯奸淫的习惯,尽管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我似乎不能停止,我应当怎么做?      回到顶部

答:"但要免淫乱的事,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书7:2)。也请阅读哥林多前书 6:15-20;歌罗西书 3:1-6;腓立比书4:8。

 

32. 问: 如果一个人已经将他的一生奉献于基督,而且过着属灵的生活,而不是属肉体的生活,如果他不结婚,这是错的吗?如果他成为长老,这是错的吗?为什么?      回到顶部

答:一个人不必为了成为虔诚的基督徒而结婚,保罗和一些没有结婚的使徒可以做例子。可是显然,主的弟兄是结婚的(哥林多前书9:5)。在哥林多前书7:8,保罗写给面对巨大艰难的基督徒:"我对着没有嫁娶和寡妇说,若你们常象我(不结婚)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结不结婚取决于个人,在经过仔细考虑之后,这关系到是否有能力这样做,是否有能力克服可导致淫乱的欲火。这一章已清楚的谈到一个人应该结婚还是独身。但是,圣经也清楚的讲到没有人可以强迫他人结婚或是独身(提摩太前书4:1-5)。凡这样行的就是偏离真道。 另外,一个人若没有按圣经的教导结婚,他不可以成为长老。在神所列出的长老的资格(提摩太前书3:1-7;提多书1:6-9)中,长老必须是一位妻子的丈夫!这些经节已永久性的将单身男人排除在长老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提摩太前书3:8-13列出,做执事的资格之一也是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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