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注释
第一章
1:1-7 保罗的问候
[1:1]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在此,保罗写信给「在罗马、奉召作圣徒的众人」(7节)。他按着传统先介绍自己。他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仆人」:原意是奴隶。保罗甘心情愿地服事他的主人以及顺从他的心意。「奉召为使徒」:保罗的职份是使徒。「使徒」:奉差遣的人。保罗是奉耶稣的命令做他的使徒的(提前1:1)。他做使徒不是出于人,也不是藉着人,而是藉着耶稣和父神(加1:1)。「特派」:特意分别出来。「特派传神的福音」:保罗是为了传神的福音而被神分别出来的(参阅加1:15)。「神的福音」:这是神给这失丧的世界的好消息,是关于他儿子的好消息。
[1:2] 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保罗所传的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这福音是在旧约里所预言的。它是应许的福音。保罗所传的福音包括了耶稣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林前15:1-4)。在旧约里,众先知是神的发言人。他们曾预言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关于这点,彼得写道:「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的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他们得了启示,知道他们所传讲的一切事,不是为自己,乃是为你们」(彼前 1:10-12)。
[1:3] 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这福音是关于神之子的信息。神之子就是保罗的主耶稣基督。「基督」:原意是受膏者。他是神的受膏者(徒4:26-27)。「主」:他是统治者,君王,他掌管保罗的生命。按肉体说,即以人性来说,神的儿子是大卫王的后裔。太1章和路3章中的耶稣家谱追溯他是大卫的直系后代。神曾经应许大卫作弥赛亚(基督)的祖先(撒下7:12-16)。
[1:4]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圣善的灵」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就是「圣善的灵」是指圣灵。藉着圣灵,耶稣从死里复活,被宣告为神大能的儿子。另一个解释就是「圣善的灵」并不是指圣灵,而是指耶稣的本质和神性。以圣洁的神性来说,因耶稣从死里复活,他被显明是神大能的儿子。亘古以来,耶稣是道(约1:1),但在救赎的计划中,永恒之道成了神的独生儿子。道成了一个人(约1:14,18)。他的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1:23)。耶稣从死里复活是他的神性的基础。在他的事工中,他常暗示他受死之后的复活。在约 10:17-18,他声称:「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耶稣的复活是基督教的基础。
保罗在第3和第4节指出耶稣的两个本性,即他的人性和神性。他是独一无二的。他是主,他是君王。神的福音就是以他为中心。
[1:5] 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我们」可能是指他和众使徒们。藉着耶稣基督,保罗获得了恩惠和使徒的职分。在此,「恩惠」可能是指他蒙了神的恩作使徒的职分(参加2:8-9)。保罗所得到的都是因着耶稣的名,在万国之中叫人「信服真道」。「信服真道」可能是指在真道上的顺服或信靠真道所产生的顺服,甚至涉及这两者。总之,在罗马书,顺服是极重要的。这「真道」是指福音。「信服真道」就是顺服福音。保罗的使命就是要带领万国来顺服他所传的福音信息。「为他的名」:保罗的传道事工的目的是要使主得荣耀。主耶稣差他到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 26:16-18)保罗要用福音开启他们的眼睛,好让他们从属灵的黑暗转向光明,从撒旦的权势下获得释放。他们所得的基业是永生的应许。
[1:6] 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
保罗告诉罗马信徒,他们也是万国当中信服福音的一些人。保罗称呼他们是耶稣基督所召的。虽然耶稣呼召保罗和罗马信徒领受救恩,但有一点不同的就是耶稣呼召保罗作使徒,而呼召罗马信徒作门徒。罗马信徒是藉着所传的福音被召的(帖后2:14)。如今他们已服从了福音。神召他们出黑暗入他奇妙的光明(彼前2:9)。
[1:7] 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保罗描述罗马信徒是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为神所爱」是指神对他的子民的爱。「奉召作圣徒」:罗马信徒是圣徒。「圣徒」是被分别出来的人。在新约圣经里,圣徒和基督徒同义。「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保罗以这问安来总结他的序言。这是他采用的标准问安。恩惠、平安是从父神和耶稣基督而来的。「恩惠」是神白白的恩赐,而「平安」是人与神和好了所享受的福分。
1:8-15 保罗渴望访问罗马
[1:8] 第一,我靠着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保罗要告诉罗马信徒的第一件事就是他靠着耶稣基督,一直都为他们感谢神。这是因为他们的信德传遍了全世界。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的信德。「靠着耶稣基督」:耶稣在世时曾教导门徒要奉他的名向神祈祷(约14:13-14)。
[1:9-10] 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我怎样不住的提到你们;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
保罗提到他常常为罗马信徒祷告。关于这事,神可以作证。这位神就是保罗在他儿子的福音工作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用心灵事奉」是指全心全意的事奉。罗马信徒未必知道保罗所说的话是真的,但神知道。所以,保罗请求神为这事作证。保罗也极想到罗马信徒那里去。但他不晓得去罗马是否是神的旨意。因此,他不住地祈求神,照神的旨意为他开路,让他最终可以去罗马信徒那里。
[1:11-12] 因为我切切的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保罗很想到罗马的原因是他要把一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他们。「属灵的恩赐」很可能是指在林前12:8-11所描述的奇异恩赐。唯有耶稣拣选的使徒才能按手在人的身上赐奇异的恩赐给别人。这些属灵恩赐是用来坚固罗马信徒的信心的。
此外,保罗认为他的探访也可以藉着彼此的信心,使罗马信徒与他都同得着安慰。保罗去罗马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坚固罗马信徒的信心,并且希望能从他们那里得安慰。可见,属灵坚强的人也需要安慰。
[1:13]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馀的外邦人中一样;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保罗告诉罗马信徒他很想到罗马去。但是他为什么一直延迟呢?保罗要他们知道,他曾多次想去他们那里,只是到如今仍受到阻隔。他没有解释他受到什么阻隔。保罗想去罗马信徒那里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在他们中间得些果子,就如他在其他的外邦人中间一样。「得些果子」是指领人归主。保罗的话暗示了罗马信徒中大多数人是外邦人。
[1:14-15] 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保罗解释他想去罗马那里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要还债。「希利尼人、化外人」:希利尼人是受希腊文化影响的人,而化外人是在希腊文化影响之外的人。「聪明人、愚拙人」:聪明人是受过教育的人而愚拙人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因为无论什么人,保罗都欠他们的债。这债是他向他们传福音的债,因为他们都需要救恩。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因此,他有极大的责任将福音传给他们。所以他情愿尽他的力量,也向在罗马的人传福音。这包括信徒和非信徒。至于信徒呢,保罗要传给他们的不是福音的基本原则而是更高深的部分。
1:16-17 福音是神的大能
这段经节(16节至17节)是罗马书的主题。
[1:16] 我不以基督的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保罗渴望到罗马那里去传基督被钉十字架的福音。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是当时世界的主要城市。对罗马人来说,这被钉死在十字架的基督的福音实在是愚拙(林前1:18上)。保罗是否会以十字架的福音为耻呢?
保罗断言他不以基督的福音为耻。换句话说,他以基督的福音为傲。为什么呢?因为福音是关乎人在基督里面得蒙救赎的好消息。这福音是神拯救失丧的罪人的大能。「救」或「救恩」是指拯救罪人脱离罪的惩罚,脱离神的愤怒。但这福音是有条件的。它只救一切相信它的人,不分种族。救恩是给顺从的信徒的(来5:9)。对那些得救的人来说,十字架的信息是神的大能(林前1:18下)。这信息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3-4)。神乐意用人所当做愚拙的道理 (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去拯救那些相信的人(林前1:21)。对那些蒙召的人(帖后2:14),基督就是神的大能,神的智慧(林前1:24)。
基督的福音是先传给犹太人的。在徒3:26,彼得告诉那些犹太人听众,说: 「神既兴起他的仆人(耶稣),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犹太人作为神的选民曾有独特的权利(罗11:1)。神的圣言已经托付了他们(罗3:2)。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罗9:4-5)。因此,福音先传给他们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至于保罗呢,他的习惯是先向犹太人传福音 (徒17:1-2)。但基督的福音并不局限于犹太人(徒1:8)。由于大多数的犹太人拒绝顺从福音,保罗后来也把福音传给外邦人(徒13:46; 18:6; 28:28)。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里,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成为一体(加3:28)。神的教会如今是神的以色列民(加6:16),旧以色列已经没有独特的权利了。因此,把福音先传给犹太人的义务已不存在了。
[1:17]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保罗指出基督的福音揭示了神的义。这「义」字有不同的用法。它的意思是行正直的事,遵从神的旨意,保持与神和好的状态。在此,「神的义」可能是指神把失丧的罪人算为义的方法,而不是指他的属性。因此,一个罪人得着救恩是通过这方法,即「神的义」。
保罗断言神的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这「本于信,以致于信」到底是指什么呢?无疑,神的义与信心有密切的关系。保罗断言信心是从听基督的话而来的(罗10:17)。基督的福音揭示若人信从它的信息,神将会算他为义。福音的目的就是当它被传开时,它会使听的人萌发信心,并藉以得着救恩。
保罗引用哈2:4「义人必因信得生」来强调他的教训。那些因福音称义的人要信服神才能得永恒的生命。「称义」是指被神宣称是义的。可见,「本于信,以致于信」意味着一个顺服的信心的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圣经的教导不是只要信就可以称义,因为还有其他顺服的行动。救恩是源自于顺服的信心,因为顺服神的诫命才叫人得救(参可16:15-16;罗1:5;16:26)。
1:18-32 外邦人的罪
[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先前,保罗曾说藉着顺从福音,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得着救恩。接下来,他要解释为什么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需要福音。他首先提出外邦人的不虔不义(罗1:20-32)。
保罗指出神对人类的罪恶的态度。神向一切不虔不义的人从天上显明他的忿怒,尤其是那些阻挡真理的不义的人。「神的忿怒」是神憎恨罪的的反应,是他给予违反他律法的人应有的刑罚。神的忿怒与人的怒气截然不同,因为后者是以情绪为基础的。「不虔的人」是指那些不敬虔的人。他们不给予神应当的恭敬。他们不承认他,不敬畏他。「不义的人」是指那些道德败坏的人。他们拒绝符合神的旨意。注意不义是不虔的必然后果。「不义阻挡真理的人」是指这些人藉着他们的罪恶压制真理,不让它完全地发挥它的能力和影响力。这里的「真理」不是指福音,而是有关神的事情(参接下来的几节)。
神的忿怒是如何显露出来的呢?神是藉着弃绝恶人而显露他的忿怒的。在24,26和28节,保罗说神弃绝他们,任凭他们随己意行邪恶的事,因而自己定自己的罪。
[1:19-20]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保罗指出神的忿怒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因为神已经向他们启示了他自己。实际上,他们所能知道神的事已经显明在他们心里了。因此,他们不能以无知作为不晓得神的存在的理由。问题是神如何启示他自己呢?保罗宣称自创世以来,神那眼不能见的永能和神性,藉着他所造之物可以晓得。诗人断言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 19:1-3)。所以,他们不能推诿说他们不知道神。但这自然启示是有限的,因为它不能告诉人怎样跟神有合宜的关系。
[1: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人曾藉着神的所造之物知道他的存在,却不把他当神荣耀他,敬拜他。另外,神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人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他们也不为得着神的祝福表示感激。他们不但没有把荣耀归于神和感谢他,反而他们的思想变为虚妄,导致无知的心也变得昏暗迷惘。
[1:22-23]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这就是他们思想虚妄的后果。他们自以为聪明,实际上他们成了愚拙。他们以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形状的偶像来取代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他们不但不敬拜神,反而转去拜偶像!
拜偶像的后果是极可怕的。从24节至28节,保罗三次论到「神任凭他们」。第一次是神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24节)。第二次是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26节),而第三次是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28节)。最终,他们都要面对神的审判。
[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由于他们拒绝神,神就任凭他们去追求他们内心的情欲。这「情欲」是指私欲。可见,当人坚持叛逆神时,神就离弃他们,任凭他们去满足他们邪僻的私欲。结果呢,他们行污秽的事,即淫乱,彼此在淫乱中玷污自己的身体。另一方面,神不会阻止他们承受罪的后果的。
[1: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他们用虚谎取代神的真实。「神的真实」是神所启示有关他自己的真理。他们怎样用虚谎去取代神的真理呢?就是他们背弃神,那造物的主,去敬拜服侍受造之物。他们宁愿敬拜所造之物,而不敬拜那永远可称颂的神。这简直是对神的侮辱!
[1:26-27]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由于他们背弃神去敬拜偶像,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这里的「情欲」与24节的「情欲」不一样。在此的「情欲」是指性欲。他们的女人放弃与男人自然的性关系,而和别的女人发生违反自然的性关系。他们的男人也是这样,放弃与女人自然的性关系,欲火攻心,同性之间彼此贪恋,男人和男人做出可羞耻的事。做出这违反自然的行为,他们必在他们的身上受到应得的报应。这报应可能是指因同性恋而得到的各种疾病。显然,神谴责同性恋的罪(林6:9; 提前1:9-10)。这也是神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城的缘故(参创19:1-26)。
[1: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他们拥有一些关于神的知识,却故意不认识他。他们要随己意去行他们所喜欢的事。于是,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去作那些不合理的事。「邪僻的心」是指败坏的心思。接下来,保罗会说明不合理的事是什么。
[1:29-31] 装满了各样不义、淫乱、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解怒的、不怜悯人的。
在此,保罗列出了外邦人的罪。除了一些项目,很多是不需要什么解释的,因为它们不解自明。「不义」是指不公正。「捏造恶事」是指制造恶行。「无知」是指不能够分辨善恶的。「不解怒」是指不愿意接受和解的,不宽容的。
[1:32]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这些恶人确实知道神判定行以上的事是该死的。在此,「死」是指肉体上的死。然而,他们不管神的律法,放任的去行这些恶事。更遭的是,他们还喜欢别人去行这些恶事。可见,被神弃绝的恶人往往会落在罪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