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罗马书注释

第三章

3:1-8 犹太人的长处

[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在第一和第二章里,保罗证明了外邦人和犹太人都犯了罪而需要福音。他指出,只有遵守神的律法,肉身的割礼对犹太人才有价值。若他们没有遵行神的律法,他们就不比没有受肉身割礼的外邦人优越。神把他们放在和外邦人平等的地位上。很自然地,他们就会问:作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3: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保罗说犹太人的身份以及割礼所象征的约有许多有益之处。最重要的就是神把他自己的圣言交托给了他们。「神的圣言」一般是指神向犹太人启示的旧约圣经。犹太人把旧约圣经监管的非常好,但是他们不遵守神的律法。

 

[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尽管犹太人有神的圣言,他们一般上都是不信服他的圣言。那么是不是因为他们的不忠,神的信实就会受到影响呢?他还会信实地对待那些忠实的犹太人吗?

 

[3:4] 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神的信实当然不会受影响!即使每个人都是虚谎的,神还是真实的。保罗引用诗51:4来强调神的信实和公义。神责备人的时候,他是公义的。他会给予犯罪的人公正的刑罚。即使被人议论时,他的话依然正真确。

 

[3: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在此,保罗是按着人的观点说话,若犹太人的不义能显出神的义(神的救赎计划)来,那么神惩罚他们,岂不是神不公正吗?照这样的推论,人犯罪越多,神饶恕罪人的计划就更能明显地彰显出来。

 

 [3: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这个「神是不公正」的观点是错的。如果神是不公正的话,他怎么能审判世界呢?若是这样,他就没有资格惩罚恶人,包括外邦人了。但犹太人相信神会审判世人的。

 

[3:7-8]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在此,保罗好像是针对犹太人质疑他所传的道是虚谎的而提出的反驳。他认为如果他的虚谎能够显出神的真实,使神更加得荣耀,那么根据第5节的推论,犹太人是不应该判他为罪人的。他们判保罗为罪人是因为他们认为他所传的道是虚谎的。那么神惩罚保罗是公正的。这显示他们认为神惩罚恶人是公正的。

 

[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在此,保罗为他自己辩护,因为犹太人诽谤他,说他曾说过「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的话。但保罗从未说过此话。不过,他曾说过:「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因此,他断定说这话的犹太人应当被定罪。

 

3:9-20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现在,保罗问犹太人是否比不敬虔的外邦人强。答案当然是不是!犹太人一路来都轻视外邦人。虽然犹太人有很多长处,但至于与神和好呢,犹太人不比外邦人好到哪里。这是因为保罗较早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的权势下。他们都极需要福音。

 

[3:10-12]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接下来,保罗引用更多的经文来证明犹太人的罪孽。首先,他引用诗14:1-4来描述他们的品格。他们都是不义的。他们都犯了罪,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地遵守摩西律法。他们也不理解他们的圣经,不明白神的律法。他们虽然研读他们的圣经,但目的不是为了认识神,因此他们不敬畏神,不寻求他。由于他们缺乏理解以及不寻求神,他们都偏离了正路,各偏行自己的路。他们的罪使他们在神的计划里变得无用处。他们没有一个是终身行善的。

 

[3:13-14]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

保罗现在引用诗5:9,10:7和 140:3来描述犹太人的言语。他们的喉咙像敞开的坟墓,散发恶臭味。这显示他们的言语是肮脏的。他们用舌头来骗人,说谎。他们的话好像毒蛇的唾液那么致命。还有,他们满口都是咒骂和恶毒,显出他们言语的败坏。

 

[3:15-16]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保罗引用箴1:16和赛59:7来描述犹太人的行为。他们杀人流血的时侯,脚步飞快。他们所到之处,行残害暴虐,留下毁灭和悲惨。

 

[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他们未曾知道有平安的路。他们不晓得怎样与神和他人和睦。他们只会为他人带来毁灭和悲惨。

 

[3:18] 他们眼中不怕神。

最后,保罗引用诗36:1来指出犹太人的各样的罪之根,即他们不敬畏神。若他们敬畏神的话,他们会谨守他的诫命。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在原则上,律法上的话是向在律法下的人说的。显然,这些话是针对犹太人的,因为他们活在摩西律法下。他们都犯了罪,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地遵守摩西律法。保罗引用旧约的目的是为了堵住每一个犹太人的口,即没有人能反驳他对他们提出的指控。保罗较早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因此他们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保罗指出没有人因遵守律法(不管是摩西律法或列祖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这是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地遵守它。虽然律法不能补救罪的问题,但它却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叫人知罪。神断言:「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20)。罪的刑罚就是死。那么,人怎样才能避免这将来的刑罚呢?

 

 

3:21-26 称义的定义

[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较早,保罗说所有的人都犯了罪。而且,没有人能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为义。保罗现在开始论述神拯救不义的罪人的方法。他说这个方法已经显明出来了,而且是在律法以外,即不基于律法,跟律法上行为无关。这个方法就是「神的义」。「神的义」是指神怎样使人称义的计划(参1:16-17的注释)。在新约的时代,神的义已藉着基督很清楚地显明出来了(罗1:17)。它不是建立在律法体系基础上的,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地遵守律法。

「神的义」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为有律法书和先知书的见证(参耶31:33-34; 彼前1:10-12)。「神的义」是在福音上显明出来的(罗1:17),而福音是神先前藉着众先知在圣经上应许的(罗1:2)。

 

[3: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这个「神的义」是惟有藉着相信耶稣基督才可以获得的。若人不相信耶稣基督,他们是不能得救的。「相信耶稣基督」涉及承认他是神的儿子(罗1:3),是众先知所说的弥赛亚(罗1:2)以及人必须顺从他(来5:9)。另一方面,中文标准译本圣经译为「神的义藉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临到所有信的人,并没有分别」。「耶稣基督的信仰」是指透过基督的信心体系或模式,即福音。神使人称义的计划是在福音上显明出来的。

这个「神的义」是要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相信的人」是指那些有顺服信心的人。「没有分别」是指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他们都急速地需要福音。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保罗进一步地解释为什么「没有分别」。这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达不到神公义的标准。罪是违背神的律法 (约壹3:4)。起初人犯了罪,而且一直地达不到神的标准。这就是人类从未间断的罪的问题。

 

[3: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虽然世人都犯了罪,但现在却蒙神的恩典,白白的称义。「恩典」是神白白赐予不配得之人的恩泽。「称义」是司法上的语句。它宣布为公正,清白的。神使人称义的计划是白白得来的,而不是应得的。称义也是不能赚取的。我们得救完全是本乎恩典,也因着信(弗2:8)。「因着信」是指忠心顺服神的训令,而不是仅仅相信的行动。

信徒称义是藉着在耶稣基督里的救赎。信徒是受浸归入基督的(加3:26-27)「救赎」是指将奴隶买赎回来的赎价。在此,保罗说神藉着耶稣基督付了赎价将信徒从罪的奴隶市场买赎回来。信徒是以重价买来的(林前6:20)。他们得赎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前1:18-19)。

 

[3:25上]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

在神的救赎计划中,神公开地展示耶稣为挽回祭。「挽回祭」是指人能平息神的愤怒的祭物。约翰说神派耶稣来到世上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4:10)。由于没有其他的献祭能补偿人的罪过,耶稣替罪人死(林后5:21; 彼前2:24),而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化解了神的愤怒。耶稣能成为挽回祭乃是凭着他自己的宝血,就是他在十字架上的死。我们要相信他的宝血的益处,就是当一个人顺从福音时,它会把他的罪洗去(徒22:16)。还有,如果我们在光明中行和认我们的罪,这宝血会继续地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9)。为了得到它的益处,我们要藉着受浸归入死和基督一同埋葬(罗6:3-4)。

 

[3:25下-26] 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耶稣受死,成为挽回祭是要显明神绝对的公义。在耶稣还没有来到世上之前,神任凭万民各行其道,不监察他们的罪(徒14:16;17:30)。过去,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人所犯的罪。但他不能永远宽容人所犯的罪,因为这样他就不公义了。犯罪的人,他必予以惩罚。神可以宽容人从前所犯的罪是因为他预先定下耶稣为挽回祭。神的慈爱使他自己的儿子背负罪的惩罚。那无罪的耶稣受苦因为神把他当作有罪(林后5:21)。耶稣付上了代价,好使罪人能逃离惩罚。他的牺牲证明了神宽容人过去所犯的罪是公正的。在今时,即在新约时代,耶稣的牺牲让神依旧公义,并且可以公正地称那些信从、顺服耶稣的罪人为义。

 

3:27-31 称义的结论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既然人是藉着神的恩典和耶稣的牺牲被称为义,那么人还能夸耀他们的成就吗?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夸的了。在此,保罗指出两种使人称为义的法则,即立功和凭着信的法则。但人不能用立功的法则在神的面前夸口,因为他们不能完全遵守律法。这样,人只有凭着信的法则被称为义。「信的法则」是指福音。在这法则里,人不是赚取救恩,因为神藉着耶稣基督拯救了他们。若人是靠遵守律法被称为义,那他们就是赚取救恩了。

 

[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在此,保罗提出了他的总结: 人被称为义是因着信,即因着顺服的信心,而不是以守律法的功德。然而,人行义并不能赚取救恩,因为救恩是神的恩赐。

 

 [3:29-30]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神的拯救计划不单提供给犹太人,还提供给外邦人。这是因为神不只是犹太人的神,他也是外邦人的神。既然神只有一位,人们都要对他负责任。他设定他们都要因信被称为义。这「信」是指集中于耶稣基督的信心。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要顺从同样的福音而得救的(参罗1:16;徒15:11)。

 

[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由于神藉着信的法则使人称义,律法是不是被废掉了呢?绝对不是!神的救赎计划是藉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罗1:2),它也是被律法和先知所见证的(罗3:21)。然而,律法不能使罪人称为义,因为没有人能完全得遵守它,它的用处是帮助罪人理解他们需要一个救主。在新约的时代,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罪人是藉着信的法则被称为义的。但是,它并没有废除顺服的必要性。人也要顺服耶稣的律法(林前9:21;加6:2; 来5:9)。信的法则使律法更为巩固,因为它确定律法在神的旨意中的地位。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