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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注释

第五章

5:1-18 耶稣在安息日治病

[5:1] 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

过了一段时间,是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了。作者没有指明这个节期是什么。根据申16:16,以色列所有的男人要一年三次,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到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作为一个活在摩西律法之下的人,耶稣因此要守这些节期。

 

[5: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

附靠近羊门的地方,有个叫做毕士达的水池。池边有五个柱廊,因此能容纳许多人。在旧约里,尼3:1,32; 12:39提到了「羊门」这个地方。它是位于旧城的东北角。「毕士达」的意思是「怜悯之家」。

 

[5:4] 里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等候水动;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

在廊下躺着许多病人,有瞎眼的,瘸腿的,有瘫痪的。他们都在等待池水波动,因为他们相信有天使按时来搅动池水,一当池水动之后,第一个先下水里的人,无论患了什么病都能痊愈。

 

[5:5] 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

在这些病人当中,有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我们不知道他患的是什么病。他可以说是个很无奈的例子。

 

[5:6] 耶稣看见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

耶稣看见这卧病三十八年的人躺着廊下那儿。耶稣知道这人患病很久,因为他有超自然的知识。为了引起这病人的注意力,耶稣主动地问他是否要痊愈。

 

[5:7] 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

这病人当然想痊愈,但他告诉耶稣他的困境,即当池水动之后,没有人扶他下去,而且他想下去的时候,别人总比他先了一步。这显示他指望从这池得到痊愈。他并不知道耶稣,也没有指望耶稣医治他的病。

 

[5:8-9] 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那天是安息日,

耶稣吩咐这病人起来,拿起他的褥子走。他立刻痊愈,拿起褥子来走了。又再一次,耶稣显示了他医治的大能。那天刚好是安息日,即七日的最后一日。在犹太人的宗教传统中,安息日是休息、聚会、和献祭的日子。违反安息日律法的人要惩予死刑(出31:14-15)。

 

[5:10] 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犹太人」是指跟耶稣作对的犹太人长官。当犹太人看见痊愈的病人拿起褥子来走了,就责备他在安息日拿褥子。对他们来说,在安息日拿褥子是等于搬运东西,是违反律法的(参耶17:21)。

 

[5:11-13] 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什么人?」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

那被医好的人为自己作辩护,说那治好他的人吩咐他拿起褥子走的。于是,犹太人长官就查问那吩咐他的究竟是什么人。那被医好的人并不知道医好他的人是谁,因为那地方人多,而耶稣已经消失在人群中了。

 

[5:14]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这事过后,耶稣在圣殿里遇见那痊愈的病人。这人很可能来到圣殿感谢神,因为他得医治。耶稣对他说「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意味着他卧病三十八年是源于他个人的罪,但却并非必然(参约9:3)。这也显示耶稣知道这人的身世。跟病的后果比起来,罪的永久后果更严重了。

 

[5:15] 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

那痊愈的病人就去告诉犹太人医好他的人是耶稣。他并没有说吩咐他拿起褥子走的是耶稣。不管怎么样,犹太人现在要对付耶稣了,因为他在安息日治病并叫人拿褥子。

 

[5:16]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想要杀他,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事。

犹太人认为耶稣违反了安息日的规定,于是他们开始逼迫他,甚至要杀他。耶稣真的违反了安息日的规定吗?当然没有!他是无罪的(林后5:21)。他只不过是破坏了犹太人的遗传,而不是神的诫命。耶稣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是他设立的(可2:27-28),因此在适当时候他有权柄规定如何遵守它。

 

[5:17]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在此,耶稣把他和神联系起来。耶稣回应犹太人说他父一直在工作,他也一样工作。神自从创造这世界以来,一直都在行各样善事,例如叫日头照人,降雨给人(太5:45),使人按时丰收,赐食物给人(徒14:17),托住万有(来1:3)。神所做的工作不是在安息日被禁止的体力劳动,而是他给予人类的眷顾和怜恤。就像神那样,耶稣也在安息日工作。

 

[5:18]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犹太人听了耶稣的话就想要杀他。耶稣不但破坏了他们的遗传,而且他的话意味着神是他的父,把自己与神当作平等。对他们来说,这是亵渎的话。

 

 

5:19-30 子的权柄

[5:19]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著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

在此,耶稣又用「实实在在」的开头来介绍他所说的话的重要性。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他只看见父所做的,才照着做。子所做的一切和父所做的是和谐的。

 

[5:20] 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

父爱子。这里的「爱」的原文是phileo。它表示个人感情的爱。父因爱子把自己一切所做的指示子。这显明子对父的全知。父还要把比医治这卧病三十八年的人更大的事指示子。接下来的经节显示「更大的事」包括叫死人复活,审判人类,以及赐人永生。这些非凡的行为要使犹太人惊讶。

[5:21]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著,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耶稣证明他与父是同等的。正如父那样,子也有使死人复活,赐人生命的大能。然而,子所行的都是照父的旨意(第30节)。

 

[5:22-23]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虽然唯有神能审判世界(诗96:13),但他将审判的事完全交给了子,目的是要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那样。

 

[5:24]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耶稣又用了严肃的「实实在在」的开头,叫人留意他所要说的话。凡听他话,又信差他来的父,就有永生。听耶稣话是不断地信和顺从他,而信神就是倚靠他。那听耶稣话又信差他来的已经有永生了吗?圣经教导永生不是基督徒在今世拥有的东西,而是将来的盼望(多1:2)。这永生是主所应许的(约壹2:25)。耶稣应许跟从他的人在将来必得永生(可10:30)。凡忠心至死的将会得著天堂的永生(启2:10)。保罗期望在耶稣再降临那日得到公义的冠冕(提后4:8)。附和神赐永生给人的条件的那些人,在末日不至于被定罪,因为他们听从了福音,使他们死在过犯,从罪中活过来,得著永生的应许,并过着忠心的生活。「听从福音」涉及相信耶稣,悔改,口认耶稣,受浸归入基督使罪得赦(可16:15-16;徒2:38;8:35-39;22;16;罗10:9-10;彼前3:21)。

 

[5:25]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在神指定的时刻,他差遣了他的儿子来到这世上,要把人从罪中赎出来,并藉着他的死和复活,赐给人永生的应许。神的儿子现在与他们同在。因此,那些在灵性上死了的人倾听他的信息将会经历灵性的复活。凡拒绝他信息的人,将继续存在灵性上死的状况。同样地,现今灵性上死了的人听从福音也会经历灵性的复活,活出新生命。

 

[5:26]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父自己是生命之源。他也照样赐给子作生命之源。约1:4已经告诉我们生命在道里头。

 

[5:27]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

根据第22节,父将审判的事完全交给了子,目的是要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那样。在此,神又因他是人子,将审判世人的权柄交给他。耶稣自称为「人子」,表明他是属于全人类的。子因亲自经历人类的生活 (参来2:9-19; 4:15; 5:7-9),他有资格作世人的审判者。

 

[5:28-29]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此处,耶稣指的是审判日。他告诉那些犹太人不要对他所说的话感到惊奇。他指的是所有人的复活和审判。时候要到了,所有在坟墓里的都会听见他的声音而出来。这是普遍的复活。接下来是普遍的审判。那些行善和忠心的将复活得永生。那些作恶和不信的将复活被定罪,往永刑里去(太25:46)。显明,一个人的最终命运是取决于他曾所行的(参林后5:10)。

 

[5:30]「我凭著自己不能做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父的意思。」

耶稣现在确认他就是他曾所提到的“子”。他凭自己不能做什么,他只按照差他来的父的旨意审判。他的审判是公正的,因为他是按照父的旨意,而不是自己的意思。他所做的一切和父所做的是和谐的。

 

 

5:31-47 为耶稣作证

[5:31]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若一个人为自己作见证,人们一定不会相信。他的见证必须有别人的支持才有效。根据摩西律法,「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申 19:15)。同样地,耶稣若为他自己的身位作证,他的见证就无效。接下来,耶稣要提供五个见证来证明他是神的儿子。

 

[5:32]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

耶稣说他若为自己作证,他的见证就不真。然而,有一位给他作见证的,即他的父。他是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见证人。耶稣知道父给他作的见证是确实的,因为他是无谎言的(多1:2;来6:18)。在耶稣的浸礼,父曾为他的儿子作见证(太3:17)。

 

[5:33]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第二个见证人是施浸约翰。根据约1:19-28,犹太人曾派人从耶路撒冷去到在约旦河外大伯尼那里询问约翰。约翰见证耶稣是神的羔羊,是在他以前的,是神的儿子(1:29-36)。约翰为真理作过证,因为他曾告诉犹太人基督的真理。

 

[5: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耶稣并不需要人来见证他的声明。但他指出约翰的见证,目的是要犹太人接受约翰的见证,使他们能得救。

 

[5:35] 约翰是点著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

约翰好比一盏闪耀的明灯,给在罪的黑暗里的人亮光。有一个时期,犹太人喜欢他的光,即愿意接受他的信息。人们都到他那里,接受浸礼(约3:23)。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拒绝神的旨意,不肯接受约翰的浸(路7:29-30)。

 

[5: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但是,耶稣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就是第三个见证人。这是父交给他去完成的事,即他所行的神迹和他的教训。是父所差来的。尼哥底母相信如果没有神与耶稣同在,耶稣是不能行这些神迹的(约3:2)。约翰没有行过一件神迹(约10:41),但耶稣行了许多神迹(约20:30)。这些神迹证实他是神的儿子。

 

[5:37-38]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耶稣声称差他来的父曾为他作见证。这可能是指父为耶稣的一生、工作和他所行的神迹作过见证。他所行的神迹证实神的同在。可是,这些犹太人因为不信的缘故,从来没有听过神的声音,也没有见过他的形像。耶稣却听过他的声音和看见他形像(参约3:11)。其实,他们并没有把神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们不接待旧约圣经所预言的弥赛亚。所以,他们不信神差来的弥赛亚。

 

[5:39-40]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犹太人仔细研究旧约圣经,以为在圣经里能找到永生。他们的确是对的,因为旧约的宗旨是为耶稣作见证。旧约圣经就是耶稣提供的第四个见证人。耶稣断言:「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著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 24:44)。但这些犹太人却不肯到他那里去得永生。这样,他们拒绝了为耶稣作见证的圣经。他们没有生命因为他们不肯到他那里去求得它。

 

[5:41-42]「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

耶稣并不是因为犹太人不接纳他,不荣耀他,而说以上那些话。其实,他并不是需要人给予他荣耀。他从来不求人的称赞。但他告诉这些犹太人,他知道他们心中根本就没有神的爱,因为他们不接待神差来的弥赛亚。

 

[5:43]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

耶稣是奉他父的权柄而来,这些犹太人却拒绝他。可是如果有人以自己的名而来,他们反而接纳他。他们宁肯相信假基督而不相信神差来的那一位。

 

[5: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这些犹太人拒绝神差来的那一位,因为他们并不在乎从神那里来的荣耀。他们只求彼此之间的恭维,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12:43)。既然是这样,他们怎么会信耶稣呢?

 

[5: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犹太人拒绝了为耶稣作见证的旧约圣经。于是,耶稣通知他们不要以为他会在父的面前控告他们,因为要控告他们的就是他们所期望的那为颁布律法的摩西。他也为耶稣作见证。摩西在他的著作提到弥赛亚的降临(创12:3; 49:10;申18:15-19)。摩西要告他们因为他们声称跟从他的著作,可是他们却拒绝了耶稣。

 

[5:46-47]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著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如果这些犹太人信摩西,他们就会信耶稣,因为他书上的预言,预表,是指着耶稣说的。摩西律法和先知都有记载关于耶稣的一切(路24:27)。既然他们不信摩西所写的,他们怎么能信耶稣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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