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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基要
第三章   基督徒对他人的责任

 基督徒不只是去去教堂而已,而是在他生活中的个各方面都像基督。基督教要求基督徒采用某些行为标准来对待其他的人。“你要爱人如已”(马太福音22:39)。

一、对其他的人的责任

1. 要爱所有的人(罗马书13:8-10)。

    (1) 什么是基督徒的爱?参哥林多前书13:4-7。

2. 当向众人行善(加拉太书6:10)。

3. 作世上的光来教导其他的人关于基督的福音(马太福音5:14-16)。

4. 做个好的撒马利亚人(路加福音10:25-37)。

5. 不要得罪你的邻居。

     (1) 要尊重他们的财产,不要偷窃(罗马书13:9)。

     (2) 要对你的邻居说真话,不要撒谎(以弗所书4: 25)。

     (3) 不要诽谤你邻居的好名声(诗篇101:5)。

     (4) 尊重你的邻居的配偶(申命记5:21;帖撒罗尼迦前书4:3-7)。

     (5) 不要亏负工人应得的工价(雅各书5:1-6)。

     (6)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所有的信誉债都要还(罗马书13:8)。 

     (7) 不要按种族或贫富待人(雅各书2:1-9)。

     (8) 不要论断你的邻居,也就是不要不公正的批评或谴责他们(马太福音7:1;约翰福音7:24)。

     (9) 不要多管闲事(彼得前书4:14-17)。

6. 向你的邻居表明你的基督教。

     (1) 你们的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要相称(腓利比书1:27)。

     (2)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以弗所书4:29)。

     (3)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以弗所书5:11)。

 

二、对失丧的罪人的责任

1. 教导他们福音(马可福音16:15-16)。

2. 要常作准备回答他们所问起你们所信的道(彼得前书3:15)。

3. 远避无知的辩论,因为这是虚妄的(提多书3:9)。

4. 不可争竞,要劝戒那抵挡你们的人(提摩太后书2:24-26)。

    (1) 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马太福音7:6)。

 

三、对敌人的责任

1. 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马书12:21)。

     (1) 祝福那逼迫你们的人(罗马书12:14)。

     (2) 不要以恶报恶(罗马书12:17)。

     (3)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马书 12:18)。

     (4) 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马书12:19)。

     (5)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罗马书12:20)。

2. 爱你们的仇敌(表达你们的好意),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5:43-48)。

3. 受到猛烈的攻击,不要还手(马太福音5:39)。

四、对政府的责任

1. 顺服有权柄的人(罗马书13:1-7)。

    (1) 依法纳税。

    (2) 尊重政府工作人员。

2. 为主的缘故,我们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得一书2:13)。

3. 当人的律法与神的律法不一致时,我们必顺在人的面前服从神(使徒行传5:29)。

五、对其他基督徒的责任

1. 互相担当彼此的重担(加拉太书6:2)。

2. 帮助那些跌倒的弟兄姐妹(加拉太书6:1)。

3. 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以弗所书4:32)。

4. 互相款待,不发怨言(彼得前书4:8-9)。

5. 行为要良好,圣洁、公义,无可指摘(帖撒罗尼迦前书2:10)。

6. 恭敬人,要彼此推让(罗马书12:10)。

7. 帮补缺乏的圣徒(罗马书12:13)。

8. 意念要相同,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利比书2:2-4)。

9. 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彼此顺服(彼得前书5:5)。

10. 接纳信心软弱的弟兄姐妹(罗马书14:1)。

     (1) 不要给弟兄姐妹放下绊脚跌人之物(罗马书14:13)。

     (2) 坚固的应该担代不坚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罗马书15:1)。

六、对贫穷人的责任

  1. 清洁无玷污的虔诚就是行善(雅各书1:27)。

  2. 对信徒和非信徒都要行善(加拉太书6:10)。

  3. 怜悯贫穷的人,就是借给耶和华(箴言19:17)。

  4. 只有怜恤人的人才蒙怜恤(箴言21:13)。

  5. 要慷慨助人,不然必受神的咒诅(箴言28:27)。

 

 我们最终是否会被接受进入永远的安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怎样对待了我们的同胞。因为,我们怎样对待他们就等于我们怎样对待基督(马太福音25: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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