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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注释
​第十八章

18:1-5 真正的伟大

[18: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当时」-这可能是指彼得交了圣殿税之后。门徒们来到耶稣跟前问他:「天国里谁是最大的?」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耶稣和门徒们来到迦百农,耶稣问门徒们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门徒们不做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可9:33-34)。也许他们以为耶稣将要设立天国,所以他们就争论谁为大。可 9:35记载,耶稣坐下,叫十二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做首先的,他必做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这就是真正伟大的标准。

 

[18:2-3]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耶稣叫了一个孩子,让他站在门徒们当中,然后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耶稣吩咐门徒们必须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否则他们就不能进天国。小孩子是天真无邪、顺从、可信、可教并无野心的。这都是谦卑的要素。当然,像小孩子的样式并不是指要效法他们的幼稚和不成熟之处。在此,耶稣也说明进天国的条件:若门徒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他们就不能进天国。这显示门徒们当时还没有进天国,因为天国还没有被设立。

 

[18: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自己谦卑] -这是指把自己降低。耶稣声称凡真正谦卑像小孩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在天国里最伟大的就是最谦卑、最服从、无野心的一位。在太5:3,耶稣断言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18: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为我的名」-这可能是指这个门徒属于耶稣的。「接待」是指欢迎、关心、乐意接纳。「像这小孩子的」-这不是指年龄幼小的儿童,而是指门徒们要拥有小孩的特质和性格。耶稣声称为了他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孩子的门徒就是接待他,因为这个门徒像小孩那样谦卑信靠并顺从耶稣。接待这个门徒就是接待耶稣。反之,不接待这个门徒就是不接待耶稣。

 

18:6-9 关于绊脚石

[18: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跌倒」是指使门徒犯罪和偏离正道。当代圣经译本作「失足犯罪」; 现代中文译本作「离弃我」。在此,耶稣断言谁使信他的任何微小的门徒跌倒,这人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他会死的很惨,但也比他去使人跌倒好。「大磨石」是指需要由驴子之类的动物拉动的石头。它比一般家用的磨石大。挂着它必使人沉在深海里。耶稣的要点是: 谁使任何一个微小的门徒跌倒必要得重大的责罚。他的命运比死还要惨。这显示门徒们要为其他的门徒的灵命负责。

 

[18: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耶稣断言这个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这世界充满了使人绊倒的事,而这种事是免不了,固然会发生的。在这个世界,很多人不但自己犯罪,而且还鼓励别人去犯罪。因此,耶稣说这些故意绊倒人的人有祸了。

 

[18:8-9]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耶稣在太5:29-30也说过这些话(参太5:29-30注)。耶稣的意思是不管代价如何,总要把犯罪的恶念除去,以免丧身在地狱里。

 

 

18:10-14 要关怀微小的门徒

[18:10]「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耶稣警惕门徒们不要轻看他的门徒里的任一个微小门徒,或任何世界认为不重要和微不足道的门徒。耶稣强调这些微小的门徒的使者在天上(不是在地上)常常和神见面。这经文并非暗示每个门徒都有守护的天使。很可能这是指连天上的使者也关心这些微小的门徒们的福利。既然这样,门徒们怎能轻看这些微小的门徒们呢?

 

 [18:11]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

耶稣在这世界的目的就是要寻找和拯救失丧的人(参路19:10)。

 

[18:12-13]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若是找著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

在此,耶稣提出另一个不可轻看他微小的门徒的理由:他们也是耶稣要拯救的对象。于是,耶稣为门徒讲了一个比喻。若有一百只羊的羊群中走失了一只羊,那牧羊人会暂时把那九十九只撇在山上,赶快去找那只迷路的羊,直到找着为止。若他找到了这只迷失的羊,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的欢喜还大,因为他认为这只迷失的羊是十分重要的。

 

[18: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同样地,神像那牧羊人一样,也不愿意失掉甚至是一个微小的门徒。因此门徒也要明白这些微小的门徒对神的重要,而不要轻看任何一个微小的门徒。他们也许不招人喜欢,但是神、耶稣和天使都看重他们。所以,门徒也要看重他们。

 

 18:15-20 怎样对待犯过错的兄弟

耶稣在此提供了在未来的教会中纪律处分的指导原则。当一个门徒被其他的门徒们开罪的时候应有的责任。这里针对的是一个弟兄私下得罪了另一个弟兄,而不是针对那些公开教导错误道理的人。

 

[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耶稣说如果有一位弟兄得罪另一位弟兄,后者要去跟那犯罪的弟兄单独在一起,指出他的错处,而不应声张这件事。这是第一步。它的目的是挽回犯错的弟兄。若犯错者听那弟兄的劝告,后者就得了一位弟兄。

 

[18: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若犯错的弟兄不肯听从,另一方则要多带一两位弟兄去见他。这样,双方的谈话有两三个人做证。这是第二步。多带一两位弟兄去见犯错的弟兄的目的是要加强劝服的力量。两三个人的见证可能会说服这位犯错的弟兄(申19:15)。

 

[18: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若这位犯错的弟兄仍然不听他们的,另一方就把这事情告诉教会。这是第三步。若他连教会的话也不听,那教会就当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即把他当做教外的人(参林前5:11)。这是第四步。这一步的目的是要激发他的良知,让他知道若他不认罪悔改,其他的弟兄们是不可能与他有属灵的相交。但是,如果有一些弟兄们继续与他来往,教会所定的规定就不能生效了。若犯错的弟兄真心地认罪悔改,教会就要接纳他(参林后2:6,7)。

 

[18: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耶稣在此断言众使徒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从上下文看,这捆绑的和释放的是指教会所定的决议,要与犯错的弟兄停止相交和挽回他的事。教会只是执行神启示给众使徒的真理。

在太16:19,耶稣的话是对彼得说的,而在这里,耶稣是对众使徒说的。这显示彼得与其他的使徒们有同样的权柄。

 

[18:19-20]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耶稣又声称在众使徒中,若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他在天上的父必会成全他们。这是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耶稣的名(权柄)聚会,耶稣就在他们中间。从上下文来看,耶稣的应许是针对太18:15-17所提的处分问题。当然,耶稣的应许并不局限于处分的问题。圣经也说明若我们按着神的旨意,无论祈求什么,他都垂听(约一5:14)。

 

 

18:21-35 无限的饶恕

[18:21-22]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彼得了解当他的弟兄得罪他时,他该饶恕。但是,如果这弟兄继续的得罪他,彼得想知道他该饶恕几次。犹太人认为饶恕三次就够了(摩1:3)。彼得认为七次已是极限。耶稣的回答一定使彼得很吃惊,因为耶稣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饶恕七十个七次的意思是无限的饶恕。在路17:3,耶稣说:「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若那犯错的弟兄真正的懊悔,结出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来,我们必须饶恕他,不应对他仍怀有怨恨。

 

[18:23-34]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在此,耶稣用一个比喻来解释无限的饶恕。无限的饶恕是神的旨意的一部分,因此它属于地上的国度。这就是比喻的要点。天国好比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开始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于是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这仆人跪在主人面前哀求他宽容他,说他一定会还清。主人动了慈悲的心,就免了他的债,把他释放了。这个王的回答不是答应 拖欠而是一笔勾消,远比所祈求的宽厚得多!

 

[18:28-30]「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在他脚前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向你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这仆人出来后,遇见他的一个同伴。这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这仆人便揪住那同伴的衣襟,掐住同伴的喉咙,逼同伴立刻偿所欠的。那同伴跪在地上哀求并求宽容,并应许他一定会尽快奉还。但是那仆人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一直到他还清了债。他的同伴欠他的只有他欠王的百万分之一,但是他却没有学到王的宽容精神,却坚持自己的「债权」,听起来多么荒谬而不可信!

 

[18:31-34] 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其他的同伴们看见了,都很忧愁。他们去见主人,把这事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那仆人来,对他说: 「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非常生气,把这仆人交给掌刑的,让他一直被关到还清了债为止。

 

[18: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弟兄的过犯,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耶稣用这个比喻教导门徒们:他们若不从心里饶恕他们弟兄的过犯,他天父也要这样待他们。「从心里饶恕你弟兄」是指真诚表现出来的行动(约一3:18)。这也是门徒们罪得赦免的条件。在弗 4:32,保罗写道:「[你们]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耶稣的诫命是:「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到七十个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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