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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注释

第二章

2:1-11 神公义的审判

[2:1]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保罗在1:18-32描述外邦人罪恶满盈。他们的罪使神忿怒。接下来,保罗指出犹太人也和外邦人一样罪恶满盈。在此,保罗所针对的读者是犹太人(17节)。

保罗断言论断外邦人的犹太人像外邦人一样,也无可推诿。他们时常论断外邦人的罪,但是他们自己所行的和外邦人一样。犹太人所行的可能是在罗1:29-31所指的事。因此,他们也给自己定了罪。

 

[2:2] 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

保罗指出神必审判那些行罗1:29-31中所描述的事的人。神的审判是公义的。神是按照真理来审判行这样事的人。「真理」是神的话(约17:17)。因此,神将会按圣经来审判人。耶稣所讲的道将在末日要定人的罪(约12:48)。

 

[2:3] 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

那些自以为义的犹太人论断行罗1:29-31中所描述的事的外邦人,而自己却行同样的事。他们以为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宗,他们就能进天堂,但保罗却驳倒这样的想法。不管是外邦人或犹太人,他们行了不义的事就不能逃脱神的审判。

 

[2:4]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神一直对这些犹太人非常的仁慈、宽容和忍耐。但是他们藐视这一切,以为神不会审判他们。神只是暂时还没有审判他们而已。他们应该知道神的恩慈是要引导他们悔改,而不是赞成他们继续地犯罪。他给他们机会悔改。

 

[2:5-6]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可是神的仁慈、宽容和忍耐未能引导这些犹太人悔改。他们的心变得顽固刚硬,不肯离弃他们的罪。其实他们这样做是为自己积蓄了神的忿怒。神的忿怒将在审判的日子完全地显出来。神的审判是公义的。神会在那日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他,即神会按照各人对他所启示的旨意的反应报应他。保罗也在林后5:2写道:「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2:7-9]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在将来的审判,神会奖赏恒心行善的人以及惩罚不顺从的人。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那些「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神就以永生报应他们。这些是神的忠实子民。他们都是顺从了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的信徒(彼前1:22)。他们恒心行善,目的是要寻求救恩。因此,神就赐给他们所积极寻找的永生。同样地,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那些「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神就会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他们都是罪的仆人。保罗在帖后1:7-9写道:「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神要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因为他们的罪没有得到赦免。「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可能是指犹太人比外邦人得到更多机会以及特权(参罗1:16注)。

 

[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神的审判原则就是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凡不义的人将要承受永远的刑罚。但他要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那些恒心行善的人。荣耀、尊贵、平安 -这些都是相等于永生。耶稣的福音是先传给犹太人,后来才传给外邦人的。唯有顺从耶稣的人才能得救(来5:8-9)。

 

[2:11] 因为神不偏待人。

在此,保罗断言福音不限制于犹太人而已。福音也是给其他的人,因为神是不偏待人的。彼得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3-34)。

 

 

2:12-16 神如何审判那些活在基督钉十字架前的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保罗较早断定所有的人,即犹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在此,他透露神在审判的日子将要用犹太人和外邦人所身处的律法来审判他们。那些活在摩西时代之前的人,神将用列祖的律法来审判他们。至于那些活在从摩西到十字架的犹太人,神则会用摩西律法来审判他们,因为他们曾经在摩西律法以下(申5:3-5; 罗3:1-2)。另一方面,外邦人从没拥有过摩西律法。「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是指那些没有摩西律法犯了罪的外邦人不按它受审判,但他们因他们的罪仍然要灭亡。很明显,他们是对他们所身处的律法负责的。要不然,他们不可能有过犯,因为保罗说:「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罗4:15)。因此,那些活在从创世到十字架的外邦人,神将用列祖的律法来审判他们。至于所有活在十字架后的人呢,神要用基督的律法来审判他们,因为他们是对基督的律法负责的(太28:19-20; 约12:48; 林前9:21)。

值得注意的就是那些得救的人,不论他们是活在十字架前或十字架后,都是藉着耶稣的宝血得救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写道:「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吗?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4-15)。

 

[2: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在此,保罗解释神真正重视的就是一个人是否遵守所身处的律法。那些只是听律法的人不能在神面前称义,即不能得救。唯有那些听并遵行律法的人才能在神面前称义。犹太人拥有文字的启示,即摩西律法。这确实是优势。但若他们仅仅听而不遵行律法的话,那他们就不能在神面前称义。圣经的教导是:「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外邦人没有摩西律法,因此他们不用对它负责任。不过,他们确实有他们所身处的律法(参12节注)。虽然他们没有文字的启示,但如果他们顺着本性遵守神永恒的原则,如孝敬父母,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假见证陷害人,不贪恋,这些原则就是「他们自己的律法」。这些都是对和错的永恒原则。所有的神的律法都有这些原则。因此,神就是按照他们有限的知识来审判他们。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外邦人没有文字的启示,但他们的行为显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刻在他们心里。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就是那些对和错的永恒原则。这些原则是神启示给他们的。外邦人的良心可以证明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刻在他们心里,因为当他们做错了,他们的思想会责备他们,或者当他们作对了,他们的思想会为他们辩解。神赐给每一个人良心,因此,人都会有对和错的意识。这种意识是人对神的旨意作出的反应。

 

[2:16] 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根据保罗所传的福音,在审判的日子,神要藉耶稣基督审判所有的人的隐秘的事。在徒17:31,保罗也断言神要藉着耶稣按公义审判天下。他将用每个人所身处的律法来审判他们,因为他们是对这律法负责的。

 

 

2:17-24 犹太人与律法

[2: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

保罗现在针对犹太人。「你称为犹太人」显示他们以这名自豪。一直以来,这「犹太人」名称是指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生的后裔。犹太人倚靠律法因为他们领受了它。他们拥有从神而来的刻下的律法。他们以律法夸耀,却不遵守它。他们也以神夸口,因为他们认识独一的真神。他们不像外邦人那样,以偶像夸口。

 

[2: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

犹太人受过律法的教导,晓得神的旨意。他们从小就已经受律法的薰陶(申6:6-7,提后3:15)。因此,他们能辨别是非善恶。蒙律法教诲的犹太人确实很有福气。然而,尽管他们有律法,却多次没有遵守它。

 

[2:19-20] 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由于他们蒙律法教诲,犹太人深信自己是那些属灵瞎了眼,即外邦人的向导,是那些活在黑暗中,即罪中和无知的人的亮光。他们也深信他们是无知之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老师。他们认为他们能用神的话语指导他们。另外,他们深信由于他们有律法,他们就掌握了知识和真理。但是,摩西律法只是基督律法的影子(西2:16-17)。基督律法才是神给人类最完善的启示(犹3)。 总之,由于他们蒙律法教诲,犹太人认为神会接受他们的行为。因此,他们变得骄傲,感到自己优于外邦人。 

 

[2:21-23]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么?

犹太人教导外邦人,自己却没有把这些教训行出来。他们教导别人,但不懂得教导自己。耶稣谴责坐在摩西的座位上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们,说他们只会说而不去作(太23:1-3)。他们教导人不可偷窃,不可奸淫,不可拜偶像。这些都是根据摩西律法的教导。但他们自己有没有活得合乎这些教导呢? 没有!他们自己偷窃,奸淫,和偷窃庙中之物,好像律法不适用于在他们的身上的。他们以神的律法夸口,自己却违反了神的律法,羞辱了神。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外邦人看见犹太人以神夸口,却不遵守他的律法。因此,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亵渎。这正如经上所记的(参赛52:5)。今天,基督徒的不良行为也会让不信的人对主耶稣作出如此的判断。因此,保罗写道:「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无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2:14-16)。

 

2:25-29 真正的割礼

[2: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割礼是神与犹太人立约的证据(创17:11)。神规定所有的犹太人男婴,生下来第八天都要受割礼(创17:12; 利21:3)。犹太人以割礼夸耀,因为它预表他们从其他的人分别出来。保罗在此指出如果他们遵行摩西律法,那他们的割礼才有益处;如果他们违反律法,那他们的割礼就不算是割礼了,即他们和未受割礼的人一样。未受割礼的人是指外邦人(参徒11:1-3;加2:7)。神并没有要求外邦人要受割礼。

 

[2:26] 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在神看来,那些违反摩西律法的犹太人不算是受割礼的人。他们的割礼是无价值的。但若外邦人遵守所身处的律法的条例,他们就算是受割礼的人。他们也可蒙悦纳。

 

[2:27] 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犹太人有摩西律法条文和割礼,但他们却违反律法。若外邦人能遵守所身处的律法,他们在审判的日子要定那些违反摩西律法的犹太人的罪。

 

[2:28]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其实,外面作犹太人的并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正的割礼。是否为犹太人不是由割礼来决定的。那么谁才是真正的犹太人呢?接下来,保罗告诉我们一个真正的犹太人是一个与神有合宜的关系的人。这个人可能是个犹太人或者是个外邦人。

 

[2:29]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在此,保罗指出谁才是真正的犹太人,什么才是真正的割礼。一个真正的犹太人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割礼是内心的割礼,是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参申30:6; 西2:11)。一个真正的犹太人是个属灵的人, 他与神有合宜的关系。他的割礼是属灵的割礼,不是外在肉身的割礼。一个人若没与神建立合宜的关系,仅仅服从外在的方式如肉身的割礼(在乎仪文)是无价值的。那些注重外在割礼的犹太人喜爱人的荣耀过于神的荣耀(约12:43)。与此相比,一个真正的犹太人是不寻求来至于人的称赞,而是来至于神的称赞。

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外在肉身的割礼是毫无属灵的价值的。外表作犹太人的,若他不信从福音,他就不是真正的犹太人。他外在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正的割礼。真正的割礼是在归主时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保罗写道:「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西2:11-12)。

关于外在肉身的割礼的价值,保罗说的很清楚:「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加6:15-16)。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他是受浸归入基督里的(加3:26)。保罗也说:「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由此可见,割礼或不割礼都无功效。唯有作为「新造的人」,遵守基督的律法,才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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