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注释
第二章
2:1-11 耶稣首行的神迹
[2:1-2]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
耶稣遇见拿但亚后的第三天,在加利利的迦拿城里有一个婚礼,耶稣的母亲也在那里照管事务(参第5节)。耶稣和他所得的五个门徒也应邀赴婚宴。根据约21:2,拿但亚是来自迦拿。迦拿是加利利的一个村庄,位于拿撒勒北方大约13公里的地方。
[2:3]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
古时以色列人的婚礼庆典可能长达七天(参创29:22;士14:12)。每天都有人来参加婚礼。婚宴间,酒都喝光了。主人现在面对尴尬与丢脸的场面。耶稣的母亲告诉耶稣这情况,似乎是向他求救。
[2:4] 耶稣说:「母亲(原文作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耶稣以「妇人」的称呼回答他母亲并不是对她表示不敬。当耶稣在十字架上时,他也用「妇人」这称呼将他母亲介绍给使徒约翰,并指示约翰要待她如自己的母亲(参约19:26-27)。但「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似乎有轻微责难的语气。耶稣要让他母亲明白他不再听命于她了。她不能再以母亲的身份控制他的弥赛亚使命,因为以后他只听从他天父的吩咐。「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是指他彻底地显明自己是弥赛亚的时候还没有到。在这本书,「我的时候」一律地是指耶稣被钉十字架上所受的苦(参7:30; 8:20; 12:23,27; 13:1; 16:32; 17:1)。他要藉着受死和复活得著荣耀,而不是施行神迹。保罗写道:「我主耶稣基督…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3-4)。可是,现在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2:5] 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耶稣的母亲却吩咐仆人听命于他。看来,她期望耶稣会按她所建议的去行。
[2:6]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
在婚宴旁边有六口缸,是给犹太人行洁净礼用的。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75至113升)。根据可7:3-4,犹太人和法利赛人都按照传统,若不用特定的方式洗手就不吃饭。他们还有其他传统的规则,例如怎样洗杯子,洗锅子,洗铜器等。这些仪式与清洁卫生的观念无关。
[2:7] 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
耶稣吩咐仆人把缸装满水。他们便照着吩咐做,倒水进去,直到缸口。
[2:8] 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
然后,耶稣吩咐仆人舀些出来,交给管筵席的。管筵席的责任是招待客人以及确保筵席上的酒食充足。
[2:9-10] 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那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当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他证明这神迹确实已发生。但是,他并不道那酒是从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仆人知道酒的来历。管筵席的人尝了那水变的酒后,便把新郎叫过来,称赞他把好酒留到最后,因为习俗上,人们都是先把好酒款待客人,等他们喝足了,然后才拿出次酒。值得注意的是: 管筵席的人并没有暗示在这筵席上,客人已喝醉了。他只不过指出当时的风俗习惯,人们都是先上好酒,等客人喝足了才上次酒。在约1:10,「喝足了」(原文methusko) 是指让人畅饮,但在路12:4,弗5:18,帖前5:7和启17:2,原文是指醉酒。
[2:11]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变水为酒是耶稣所行的第一个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这说明他在童年时期没有行任何神迹。此外,这件神迹显出了他的荣耀-神的属性,并导致他的门徒更加信他了。
在此,我们要参考这个问题: 以上经文提到的「酒」是指葡萄汁还是发酵的液体或含酒精饮品或发过酵的酒精的饮料?
在圣经,「酒」这个词是个总称。我们要根据上下文才能肯定「酒」是指葡萄汁还是酒精饮品含酒精的饮料。在赛16:10,那里的「酒」是指葡萄汁,而在赛5:11,「酒」显然是指含酒精饮品精的饮料因为它使人发烧。
有些人认为耶稣曾变水为酒精以款待客人(约2:1-11)。他自己也喝饮酒(参太11:19)。所以,那些应酬者,即宴会时喝喝酒的人,常用耶稣变水为酒的例子来辩护他们的行为。但是,所罗门写道:「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箴 20:1)。另外,他还写道:「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 23:31)。先知哈巴谷也写道:「给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下体的有祸了!」(哈 2:15)。根据上下文,这些经节所指的「酒」都是酒精饮品含酒精的饮料。
耶稣是活在旧约律法之下的(加4:4)。他断言他来的目的:「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 5:17)。他来的目的不是要废掉旧约的律法,而是成全它。若耶稣曾变水为酒精以款待客人,那他岂不是给他们喝喝酒,使他们醉倒,而违反了旧约的律法吗?耶稣问那些犹太人:「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 8:46)。没有一个人能找到他的缺点!新约圣经教导耶稣是无罪的(林后5:21; 来4:15; 彼前2:22; 约壹3:5)。所以,他不可能变水为酒。因此,本书的作者相信耶稣曾变水为葡萄汁,而不是酒精。
此外,新约圣经警告基督徒不要醉酒(林前6:10; 加5:21; 弗5:18)。他们要保持清醒和戒备。保罗写道:「所以我们不要睡觉像别人一样,总要警醒谨守」(帖前5:6)。「谨守」(原文nepho)表明摆脱酒的影响。若基督徒他们喝酒,那他们怎么摆脱酒的影响呢?喝酒,受到酒精的影响,那他们怎样警醒谨守呢?醉酒是情欲的事(加5:19-21),故此基督徒应该禁酒。
那为什么保罗指示提摩太喝用点酒呢?在提前5:23,保罗对提摩太说:「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这经文可能提到「酒」的医疗用途。况且,我们并不能肯定这里的「酒」是指真酒还是葡萄汁。因此,那些应酬饮者不宜用这个经节来辩护他们的行为。
2:12 到迦百农去
[2:12]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
婚宴之后,耶稣和他的母亲、弟兄、以及门徒都到迦百农去。迦百农是加利利海西北岸的一个乡镇。作者写他们都下迦百农去,因为迦拿在高处。逾越节近了,他们要上耶路撒冷去守节 (13节)。所以,他们在迦百农只住了几天。耶稣的弟兄是雅各、约西、西门、犹大(太 13:55)。他的门徒是安得烈、彼得、腓力、那但亚、约翰。
2:13-17耶稣洁净圣殿
[2:13]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
「逾越节」是犹太人重要的节日。每年的这天,即犹太宗教历的正月十四日,犹太人都吃特定的餐饭,以纪念在摩西时代神的拯救,将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解脱出来,特别是在尤其逾越节所献的羔羊,就拯救了百姓免于死亡。每年这个时候,千千万万的犹太人聚集在耶路撒冷守这节(参申16:2)。这里的逾越节是作者所记载的第一个逾越节。其他两个是记载在约6:4和约13:1。
[2:14] 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
在圣殿的外院,即外邦人院,耶稣见到有卖牛、羊和鸽子的人,还有换银钱的人,在做买卖。这些买卖是获得祭司的允许,也是为远道而来的朝圣者提供服务。奉献到圣殿的捐项必须用圣币交付,因此奉捐的人一定要兑换银钱。「卖牛、羊、鸽子」是出售供人献祭用的祭品。
[2:15-16] 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
耶稣对他亲眼目睹的情景非常不满。于是他用绳子做成一条鞭子,把牛羊都从圣殿里赶出去,把兑换银钱之人的钱币倒掉,并推翻他们的桌子。然后,他又吩咐卖鸽子的把他们的东西拿去,还责备他们说:「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在此,耶稣声称神的殿是他父亲的殿。神的殿是敬拜和祷告的居所(参可11:17),但是现在却被买卖的人用来谋利。朝圣献祭的人往往在钱币兑换率和商品的价格上受到剥削。外邦人院原本是外邦人祷告的地方,却变成了一个买卖的市场。
[2:17] 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著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
这时,耶稣的行动使他的门徒想起了诗69:9的一句话:「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耶稣洁净圣殿显示他对神的殿的真心焦急。此外,耶稣赶逐外院买卖的人的举止显示他的权力-弥赛亚的权力,并确认他是圣殿的主。
2:18-22 权柄的问题
[2:18] 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做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
圣殿里的犹太人看到耶稣这样做,就质问他能否向他们显个神迹来证明他有权柄把那些做买卖的人赶出去。
[2:19] 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于是,耶稣答应他们的要求,对他们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告诉他们,日后他们会拆毁他的殿,但他将三日之内重建它。其实,耶稣是在预言他的死和复活。他应许他们:他复活的神迹证明他是神的儿子(罗1:4)。这里的「殿」(原文naos)是指圣所,而第14节的「殿」(原文heiron)包括了所有圣殿的地区。
[2:20] 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
但是,犹太人不明白耶稣所指的。他们以为他指的是当时的圣殿那座建筑物(原文naos)。这殿不是新的建筑物,而是把第二座圣殿(拉3:11-12)扩建和整饰。这殿用四十六年才造成的。若他们拆毁它,耶稣不可能在三天内把它重建起来的。
[2:21] 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
其实,耶稣所说的殿(原文naos)是指他的身体。他将要通过他的受死和复活证明他那权柄的来源。
[2:22] 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对他们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才了解他曾对他们所说过的话的含义。结果,他们更信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2:23-25 耶稣洞悉人心
[2:23]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
在这个逾越节,耶稣在耶路撒冷行了许多神迹。许多人看见了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即相信他是弥赛亚。但是第24节显示他们的「信」是表面的。
[2:24-25] 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著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虽然许多人看见了耶稣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但他却不信任他们。这是因为他知道人的心思意念。全知是神的属性之一。耶稣拥有这能力因为他是神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