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教会
第6课---教会的组织
基督建立他的教会(太 16:18), 这教会是由世界上许多蒙召的人所组成 (西1:13,14),由得救的人组合而成 (徒2:47). 教会是基督灵性上的身体 (西1:18),而且也只有一个身体 (弗 4:4)。
以整体来说, 教会是由许许多多的地方教会组成,而每一个地方教会则由众 门徒合成的, 意思是说各基督教会的管理是属地方性质并个别去施行的, 而并不 是由国际性组织或以国家单位来管理。换句话说,主的众教会并不由在世上设立的总会或首领来管辖。
经上教导说基督是教会之首, 注意以下之经节:『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 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 1:22,23)。『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 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 主.』(弗 5:23)。『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 他是元始, 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这些经节清楚的指明基督是教会全体之首,也唯有基督才配得上那位分。
教会既然是由许多地方教会组成, 并且基督是教会全体之首, 意思是说他是每一个地方教会之首, 也是教会中每一个门徒之首。 对于这点保罗说:『我愿意 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 神是基督的头.』(林前 11:3)。
其次, 每一个地方教会都各自管理, 以基督为主。 长老们及执事们是由门徒中推选出来照顾会中灵性及供给上的需要。 长老们需为门徒的灵魂而时刻儆醒 (来 13:7)。 而执事们则管理会中供给之事 (徒6:1-6)。经上也时常提及每一 个地方教会中长老和执事的数目是复数的,他并不提及一个长老及一位执事领导整个教会,也不提及一个教会中的长老和执事们管辖另一个教会或众教会。 众教会之间应互相交谊而不应有支配其它教会的念头。
经上所提及的长老、牧师、监督都同指一个人。保罗在提及长老的资格时说:『“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份,就是羡慕善工。” 这话是可信的。作监督的, 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 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 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 神的教会呢?初入 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监督也必须在 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 3:1-7)。长老的资 格也在提多书 1:5-9 提及。因此,在教会中没有一个门徒能随意成为长老,只有具有圣经所规定的资格才被推选。 同时,长老必是复数的,若教会中还没有人具有做为长老的资格,那么众门徒就自己管理,直到教会长大及发展到可以选 立长老们。
执事们是被推选出来一起和长老们服务, 他们被称为仆人并按着长老们的指定做工。保罗在提起他们的资格时说:『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一 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 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这等人也 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 女执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须端庄, 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 己的家. 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 大有胆量』(提前 3:8-13)。
这就是教会的神性组织,基督是各地方教会之首,各基督的教会有其自己的长老们及执事们,除此以外还有传道人、教师及信徒们。在跟从主的道路中,若有一个教会犯上错误而失落,其他的将继续的忠实,或者说除了一个地方教会以外,其他的都脱离真理,那么,这还有可能使那唯一的基督教会忠实到底。 在主计划下的教会组织,每一个地方教会是自主或独立生存的,教会间的联系并不受人为律法所捆绑,而单靠爱,因此他们之间互相交谊,共同做工,在基督里合一 直到永远无更变。
在圣经中并没有提到彼得或其他的人是教会之首,也无从提及长老控制整 个教会或传道人为教会之首。 他也没有提及设立神父或僧侣。 在这世界上,许多宗派都脱离了神所命定教会的组织,故此造成这么多分门别类的宗派教会。因此,让我们回到圣经中所规定教会所应有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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