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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注释
第六章

6:1-5 互相分担重担

[6: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 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保罗称加拉太信徒为弟兄,这显示他对他们的爱。在此,保罗提到一个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即一个偶然不小心犯了罪的人。从上下文来看,这个人是指一个弟兄。这弟兄可能不是故意犯罪的,但还是犯了罪。保罗没有提到这个弟兄犯了什么罪。那其他的弟兄该怎样对待这个被过犯所胜的人呢?保罗劝那些属灵的人应该去把那个犯罪的弟兄挽回。「属灵的人」是指那些跟随圣灵的引导,结出圣灵的果子的人,而不是那些去满足肉体的欲望的人。「挽回」的原文的意思是接合一个脱了臼的骨头。所以,属灵的人要去修复罪恶对那个弟兄所造成的损害。他们需要帮助那个犯罪的弟兄改邪归正,回到正路上来。但是,那属灵的人要小心,免得将来也被引诱。他们不应以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谁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也偶然被过犯所胜,而需要属灵的人来挽回他们呢?所以,他们当用温柔谦卑的态度(圣灵的果子之一),而不是苛刻的态度,叫那个被过犯所胜的弟兄知罪,引他悔改,帮助他回到正路上来。

 

[6: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保罗在此强调信徒个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这是为了要防止他们产生一种不应卷入他人之事的态度。在别处,保罗也写道:「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 2:4)。「重担」是指今生的患难、困苦、忧伤、难过、试炼等等。这里的「重担」可能是指犯罪的弟兄为罪悲伤而担负着的重担。因此,挽回那个犯罪的弟兄是为他分担这个为罪悲伤的重担。不管怎么样,每个信徒都有为别人分担重担的责任。这包括挽回犯罪的弟兄。这样,即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他们就能成全基督的律法。实际上,爱别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参加 5:13-14;罗 13:8)。「基督的律法」是指在新约圣经中所有的命令。它们是基督给基督徒的律法。这显示基督徒并不是没有律法的,只是他们不是在列祖或摩西律法之下。参加 5:18 注释。保罗断言基督徒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林后 9:21)。不然,基督徒是不可能犯罪的,因为没有律法就没有过犯(罗 4:15),但是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 3:4)。就是因为基督徒会有过犯,神才为他们作了安排,使他们的罪能得赦免(约壹 1:7-9)。条件是他们要在光明(真理)中行以及认自己的罪孽。

[6:3] 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

在此,保罗专注于自欺。「人若无有」并不是指人是无价值的。他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若算不得什么,却以为自己很了不起,那他是在欺骗自己。他劝告各人不要自视过高,要合理地看待自己。和那犯罪的弟兄相比,这个人断定他比那个犯罪的弟兄更圣洁。因此,他的优越感成了帮助他人的障碍。另一方面,一个人以为他决不会被过犯所胜,所以不需要别人来为他分担。这并非实事。当他面对生命的测试时,结果可能完全相反,因为他没有合理地看待自己。

 

[6:4]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保罗劝勉各人不要与那个犯罪的弟兄比较,反当察验自己的行为。各人要用什么来判断自己的行为呢?当然,每个人要按照神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这样,若这个人的行为是好的,即达到神的标准,他就有理由夸耀或感到欢欣,而无须与别人,既那个犯罪的弟兄,做比较。若他和一个不如他的人做比较,他必断定他比别人优越,而向别人炫耀。

 

[6:5]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一个信徒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因为他必须担当自己的担子。在新约原文里,第 2 节的「重担」和这里的「担子」是两个不同的字。「重担」是指重压,而「担子」是指个人责任。「重担」需要别人来分担,但是各人必担当自己的个人责任,因为别人不能为他分担。保罗在罗马书写道,各人都要向神交代自己的事(罗 14:12)。所以,各人要按照神的标准,不是别人的行为,来衡量自己的行为。

 

6:6-10 种什么就收什么

[6:6]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在此,保罗还在讨论分担重担这个题目。不过,这里他提及的是那些在道理上受教导的人为施教的人分担重担。他劝勉受教的人要供应施教的人一切生活必需品。他在其它书信写道:「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 9:11,14)。传福音的教师是有权利得到受教的人物质上的支持的,因为他们辛勤讲道和教导人。「靠着福音养生」是指靠着那些受教的人的支持的生活。既然那些受教的人从施教的人的讲道和教导上得着了属灵的福气,他们应当与施教的人分享他们物质的福气。显然,这包括财务上的支持。

[6:7]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

保罗严厉地警告加拉太信徒关于种和收的基本原则。他警告他们不要欺骗自己,也不要被别人误导。他们可以欺骗他们自己,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不会有后果的,但是神的公正是不可以轻慢或嘲弄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是神定的种瓜得瓜的自然规律。这原则也可以运用在道德和属灵的领域。

[6:8] 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 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一个人可以顺着情欲撒种或顺着圣灵撒种。他的选择将会决定他的最终结果。「顺着情欲撒种」是指按着加 5:19-21 所描述的情欲的事过生活。「顺着圣灵撒种」是指顺着圣灵行走,靠着圣灵行走,在生命中结出圣灵的果子,遵守基督的律法等等。若一个人顺着情欲撒种,那他就必从情欲收败坏。「收败坏」是指收永远的死亡(对比永生)。另一方面,若一个人顺着圣灵撒种,他必从圣灵收永生。这是他的永恒的奖赏。值得注意的是,人只有这两种命运,既败坏和永生。

[6:9]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在此,保罗提到了一生的行善。行善是神的旨意 (弗 2:8-10)。保罗劝勉信徒不可丧志,要不断地行善。然而,有些感到灰心丧气,放弃了行善。就像农夫那样,当他撒种时,他并不是立刻有收成的。在属灵的领域里也是一样。信徒行善并不一定是在今生里享有收成的,而是要等到他们的岁月尽了才享有他们的属灵的奖赏。因此,信徒需要有耐心,要等到所定的时候,就会有收成。

 

[6: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在上一节,保罗劝勉信徒要不断地行善,因为最终他们必有收成。所以,信徒只要有机会,就应当为众人做美善的事,尤其是信徒。新约圣经里有许多关于行善的教导。教会或个别信徒要帮助那些穷困的人、无依靠的人(加 2:10; 雅 1:27; 提前 5:8,16)。然而,教会或个别信徒不需要支持那些有能力工作,却不断偷懒,拒绝工作的人(帖后 3:10-12)。针对那些在基督以外的人,教会或个别信徒向他们行善的目的是要吸引他们归向耶稣基督(太 5:16)。若教会或个别信徒在资源上有限的话,那么首先考虑的事就是要帮助信徒一家的人。总之,向众人行善不是局限于信徒而已,它也包括那些在基督以外的人。

6:11-18 结尾的话

[6:11]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在保罗的书信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书记员替保罗笔录他的信件(罗16:22; 林前 16:21;西 4:18; 帖后 3:17)。他写信通常是口授,由书记员抄写,而他在信件结束时亲笔写上几句。可是,在这封书信里,他没有提到他的书记员。有可能这信件是他亲手写的。另一可能,这信件是由书记员抄写的,保罗只是亲手写信件的结尾而已。他写的字很大,可能是为了强调他的信息。然而,也有人认为是因为他患了眼疾,视力不佳(参加 4:13)。

 

[6:12-13] 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13 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借着你们的肉体夸口。

在此,保罗针对那些犹太派基督徒的动机以及他们的虚伪。他指出他们是「勉强你们受割礼」和「愿意你们受割礼」的人。他们坚持人要按摩西的规矩受割礼才能得救。

第一,他们的动机。这可以从第12节的「希图外貌体面的人」和第13节下的「要借着你们的肉体夸口」看出来。这里的「希图外貌体面的人」在中文标准译本圣经译成「那些想在肉体上体面的」。那些犹太派基督徒想用他们所赢得的跟随者来夸耀自己以及想得到犹太人的赞赏。这是他们的肉体的动力,而不是为了神的荣耀。

第二,他们的虚伪。他们自己不能遵守摩西律法(徒 15:10),却企图强迫加拉太信徒受割礼,无非是想讨好犹太人。若他们传扬被钉十字架的基督,犹太人就会逼迫他们,因为十字架的福音是犹太人的绊脚石(参加 5:11 的注释)。这些犹太派基督徒企图强迫加拉太信徒受割礼,是因为他们能获得犹太人的赞赏而避免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6: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犹太派基督徒以他们所赢得的跟随者来夸耀自己,但保罗不像他们。除了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以外,他绝不以别的夸口,甚至他自己。「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描述钉死的基督(腓 2:8)。在十字架上,基督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孽(彼前 2:24),因为我们是在神的律法的诅咒之下,不能自救的罪人。然而,基督替我们受了诅咒,从法律的诅咒中救赎了我们(加3:13)。真正使我们从罪中得救的是基督的死和复活(罗 5:8-10)。这是福音的最重要的事实(参林前 15:1-4)。所以,保罗以基督的十字架为荣,而不是以那些不能使人从罪中得救的事为荣。另外,对保罗来说,藉着十字架,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世界」是指任何与神敌对的体系。对保罗来说,藉着十字架,世界是死的,即他已不再被它吸引了。另一方面,在灵性上,向着世界是死的,即它对他已没有影响力了。在 15 节,他解释他是按照这准则去生活的。

 

[6:15] 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较早保罗声明了,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或不受割礼并没有用处(参加5:6 的注释)。如今,最要紧的是成为新造的人。那我们怎样成为新造的人呢?保罗在林后 5:17 写道:「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在基督里,那人就是新造的人。接着,我们是怎样进入基督里的呢?保罗在加 3:26-27 写道:「你们受浸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我们是基于相信基督受浸归入他的。浸礼把我们置入基督里,使我们成为在基督里的新人,并以新的生命样式行事为人(罗 6:4)。在基督里的新人等于是重生的人(参约 3:3-5)。

 

[6:16]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

新汉语译本的译法则是「凡依循这准则行事的人,愿平安,怜悯临到他们,就是临到神的以色列!」在第 14-15 节,保罗提及十字架是成为新造的人的核心。「此理」是指作新造的人的理或准则。基督徒要靠着圣灵行走(参加 5:25 的注释)。这里的「行」与加 5:25 节的「行事」是同一个字。记得「行事」是指要排成行列,跟随圣灵的引导。因此,「照此理而行」与「靠着圣灵行走」一样。凡按照这理行走,就会得着福音的祝福,即神的平安和与怜悯。注意,要得着这福气是有条件的,就是要活出钉十字架的生命,而不是遵守摩西律法。「神的以色列」是指凡按照「此理」行走的人。他们是神的教会,即属灵的以色列。属灵的以色列是由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组成的。

 

[6: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主耶稣的印记。

保罗声明他不要犹太派基督徒和加拉太信徒再来搅扰他。有些人曾经怀疑他的使徒权柄以及他所传的信息。但是,保罗肯定他是耶稣的使徒,因为他身上带着主耶稣的印记。这「印记」是保罗为主耶稣受逼迫的证据,即他身上所受的伤痕 (参徒 14:19;16:22;林后 11:24-25)。在保罗的时代,「印记」是奴仆的烙印。这烙印是奴仆的主人烫在奴仆的身上的,好让其他的人知道他是主人是谁。保罗身上的「印记」是他为主耶稣受逼迫而得到的。这证明他是耶稣基督的奴仆(参加 1:10 的注释)。与保罗相比,那些犹太派基督徒只是要避免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 6:12节)。

 

[6:18] 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

保罗再次称呼加拉太信徒为他的弟兄,虽然他们是一群愚笨、被犹太派基督徒迷惑的的信徒(参 3:1 的注释),他们仍然还是他的弟兄。他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他们同在。他期望他们继续信靠基督的恩典,而不是靠遵行律法。保罗以这祝祷结束这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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