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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注释
第五章

5:1 在基督里的自由

[5:1]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在第四章里,保罗告诉加拉太信徒基督把犹太信徒从摩西律法以及它的捆绑和咒诅中解放了。他也把外邦信徒从神明、偶像以及异教的辖制中解放了。因此,他们不是女仆的儿女,而是自由妇人的儿女。基督解放基督徒的目的是什么?保罗声称是为了让他们得自由,即从奴役中得释放。所以他们要站立得稳,即在这自由方面,应当坚定不移。他们不要再被奴役的轭辖制。在徒 15:10,彼得指摩西律法是古时犹太人和当时犹太人都担不了的轭。保罗的意思是,既然基督已解放了加拉太信徒,他们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让摩西律法辖制他们。至于那些加拉太的外邦信徒,他们曾经被异教的轭辖制。如果他们接受摩西律法的轭的话,那它就是他们的第二个奴役的轭了。

 

5:2-12 离道反教的危险

[5: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那些犹太派的基督徒坚持外邦信徒还要遵照摩西律法受割礼才能得救(徒 15:1,10)。然而,外邦信徒曾经顺服基督的福音受浸,使他们的罪得赦(徒 2:38,22:16)。保罗强调若加拉太信徒接受割礼是得救的条件,那么基督对他们毫无益处了。其实,若接受割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那么他们就是依靠摩西,而不是基督来拯救他们。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对他们毫无益处。然而,若他们受割礼是为了对宣道的工作有帮助(徒 16:1-3),而不是为了得救,这只是他们的权宜之计而已。

 

[5:3] 我再指著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债。

保罗再次郑重地对加拉太信徒宣告。如果他们接受割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他们必须遵守律法的全部,而不是遵守割礼的规条而已。然而,没有人能遵守律法的全部。雅各说一个人触犯了律法的一则规条就是触犯了律法的所有的规条(雅 2:10)。因此,那些不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参加 3:10 注)。

 

[5: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若加拉太信徒企图藉着割礼和摩西律法称义,他们就立即与基督隔绝了。这是因为他们拒绝了福音,离弃了基督教去信奉犹太教。这福音是神恩典的福音(徒 20:24)。神藉着这福音呼召了他们的(帖后 2:14)。只要他们持守所信的道,继续顺从福音,他们就会继续留在神的恩典里(徒13:43;14:22)。若他们要靠摩西法律称义,那他们就从恩典上堕落了。他们失去了神的恩典(来 12:15),不是神施恩的对象了,因为他们拒绝了神恩典的福音。

 

[5:5] 我们靠著圣灵,凭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

「我们」是指遵行基督律法的信徒,不包括那些遵行犹太律法的信徒。这些忠心的信徒是藉着圣灵的信息,即福音,凭着对它的坚定的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所盼望的义」可能是指义人在天堂获得的最终的义或是所盼望的天堂。所有忠心的信徒凭着信心期望将来获得这「所盼望的义」。

 

[5: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在此,保罗终结他的割礼论点。他声明,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或不受割礼并没有用处。「在基督耶稣里」是指在基督的国度里。得救的信徒是基督的国度里的子民。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是一个得救的条件。对神而言,受割礼的犹太信徒和没有受割礼的外邦信徒没有分别。然而,若外邦信徒为了要遵守摩西律法而受割礼的话,那基督对他们毫无益处了。

既然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或不受割礼都没有用处,那什么才有用处呢?保罗断言它就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他的意思是一个人对基督的信心是如此特别,以致他为基督工作都是出于对他的爱。注意,这里指的不是那种心智质的信心,而是会遵守基督的命令的信心。可见,在基督里,唯一有用处的就是一个信徒要有对基督的信心,接着要有这信心的工作,即做基督所吩咐的以及做这一切的动机必须是爱。

5:7-12 针对那些犹太派基督徒的警告

[5:7] 你们向来跑得好,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

保罗经常用赛跑来描绘信徒的生活(林前 9:24;提后 4:7;来 12:1)。在此,他称赞加拉太信徒在属灵的道路上向来跑得很好。他们曾经顺从真理。神藉着福音召唤他们,而他们顺从地回应了它(帖后 2:14;加 1:6)。起初他们是以信靠基督和他的教导过着属灵的生活。然而,保罗不在时,他们的属灵生不再长进了。他们开始去遵守一些犹太教的教训和习惯,如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加 4:10)。保罗问,是谁阻止了他们,使他们不再顺服真理了。很明显,就是那些犹太派基督徒。若加拉太信徒

继续不顺服真理的话,那他们将来会受神的审判(罗 2:8-9;帖后 1:7-8)。

 

[5:8] 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

「这样的劝导」是指犹太派基督徒影响加拉太信徒去服从摩西律法的劝导。「那召你们的」是指神。这样的劝导绝对不是出于神,因为神是藉着基督的恩典召唤加拉太信徒的(加 1:6)。他们受到犹太派基督徒的影响,导致他们不再顺服真理。

 

[5:9]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

这可能是句习惯用语。圣经常用面酵来代表邪恶的事(太 16:5-12; 林5:6-8)。保罗引用这句习惯用语来警告加拉太信徒,服从摩西律法的劝导就像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面发起来。保罗的意思是一个错缪的教条可能会很快地影响整个地方教会。注意他并不是指全部加拉太信徒受到这错缪的教条的影响。然而,一小部分信徒受到这错缪的教条的影响很可能会污染其他的信徒。所以,他们应当采取对犹太派基督徒的纪律处分,以便处理这错缪的教条的影响。

 

[5:10] 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

针对犹太派基督徒所传的那些错缪的道理,以及它们对众教会的灵命的影响,保罗深信加拉太信徒是不会有别的想法。他知道他们和他一样是一心一意的。但保罗的信心是在主里的。至于那些搅扰加拉太信徒的犹太派基督徒,无论他是谁,神必定惩罚他们。这是因为错缪的道理将会导致人永远地失丧。

 

[5:11]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犹太派基督徒可能曾经说过保罗自己也传割礼的道理以及遵守摩西律法。如果是真的话,保罗指出他为什么还受犹太人的逼迫。犹太派基督徒坚持人要按摩西的规矩受割礼才能得救(参徒 15:1)。对犹太人来说,传扬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是绊脚石(林前 1:23),因为十字架是令犹太人讨厌的东西,虽然拯救是要通过基督十字架而来。但他们所期望的弥赛亚是一个勇敢的君王,而不是一个被钉十字架的卑微人物。因此,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是犹太人信他的障碍。福音说人被称义是藉着信耶稣基督,

而不是因遵行律法(参加 2:16)。

若保罗还在传割礼是必须的,那他就不用传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了。这样,令犹太人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既然保罗还受犹太人的逼迫,这就证明他没有在传受割礼是必须的,而是传讲福音。可是,福音没有说割礼是必须的。

 

[5:12]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

保罗希望这些搅乱加拉太信徒的犹太派基督徒干脆把自己阉割了。保罗说了这语气颇重的话是因为他们的错缪的道理会导致人永远地失丧。保罗的意思可能是,既然他们非常强调割礼,为什么不学当时那些异教徒那样割断肢体来取悦他们的神明呢?

 

5:13-15 不要滥用自由

[5: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保罗称加拉太信徒为弟兄,因为他们还是他的弟兄。可见他对他们的情谊。之前,他已经警告过他们不要遵守摩西律法。他现在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参 5:1 的注释)。他们已经从律法中获释出来以及不会有罪疚了。只要他们继续顺从真理,他们就有自由,而不是罪的奴仆(翰 8:34)。所以,保罗提醒他们不要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中文标准译本的译法则是「不可用这自由给肉体一个机会」。「机会」的原文是一个军事用语,是指起点或行动基地。保罗的意思是他们

不可把这自由作为放纵肉体欲望的基地。他们有自由不表示他们可以任意而行,自由地去犯罪,而避免罪的后果。彼得也有提到这点。他写道:「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彼前2:16)。有些基督徒以为自由就等于他们可以任意而行。这是错误的观点。自由并不是摆脱所有的律法。基督徒必须顺服神与基督的律法(罗 8:2;加6:2)。保罗声称真正的自由是藉著爱心互相服事的自由。「服事」的原文的意思是作奴仆。这服事是持续性的行动。接下来,保罗解释为什么

要以爱心互相服事。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基督徒要以爱心互相服事是因为全部律法都包含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法律的本质就是要爱人如己。所以,基督徒要寻求对他人的益处。这样,他们就不会对邻人做恶事,因而满足了律法的要求(罗13:10)。但是,基督徒是否需要遵守这「爱人如己」的命令呢?约翰写道:「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39所受的命令」(约壹 4:20-21)。很显明,我们要遵守神在新约启示的命令,而「爱人如己」是神的命令的一部分。

[5:15] 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看来加拉太信徒并没有遵守「爱人如己」的命令。在教会里有恨恶和相争。保罗警告加拉太信徒,若他们像极其饥饿的禽兽那样继续地相咬相吞,他们就会彼此毁掉。当他们恨恶和以轻蔑的态度待他人时,他们就会相咬相吞。这里并不是说忠心的基督徒不可以揭露错误的教训或假师傅,因为他们有义务为福音努力争辩(犹 3)。但是,为福音争辩时,他们不可堕落到这相咬相吞的地步。

 

5:16-26 圣灵与肉体

较早,保罗告诉了加拉太信徒,说他们得着自由的生命。基督把他们从奴役中释放了,使他们得自由。然而,这不表示他们有自由去行不道德的事。反而,他们要以爱心彼此服事。问题是,他们怎样才能活出如此的生命呢?

 

[5:16] 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中文标准译本的译法则是「你们应当顺着圣灵行走,这样就绝不会去满足肉体的欲望了。」

在此,保罗将圣灵与肉体作比较。他要加拉太信徒知道,当他们顺着圣灵行走,他们就不会去满足肉体的欲望。「顺著圣灵行走」是指信徒的行事为人与新约圣经上启示的圣灵的教导一致。就是说,「顺著圣灵行走」是指他们跟从新约圣经所启示的圣灵的教导,即让圣灵的教导管制他们的行为。神的话语是圣灵的宝剑(弗 6:17)。因此,神的话语是圣灵指导信徒遵从神的话语的途径。神的话语是圣灵指导信徒言行举止的泉源。当信徒在意志上顺服圣灵的教导时,他们就不会去过罪恶的生活。

肉体本性的欲望并不是邪恶的。打个比方,食欲,性欲。但是,若它们不受到适当的控制的话,它们会影响人去犯罪的(参第 19-21 节)。所以,我们的身体必须受到我们的心智的控制,要不然我们肉体的欲望会导致邪恶的结果。当然,我们的心智必须是被神的话所引导的。在此,保罗并没有说圣灵会引导或赐予信徒一种神秘的能力去顺从神的话。「顺著圣灵而行」和「被圣灵引导」(第 18 节)是指同样的事。它是指信徒得圣灵的启示,即神的话语的指引。神赐予信徒的能力是藉着神的话语的(罗 1:16;弗 6:17)。然而,信徒是有自由意志去选择遵从或不遵从神的话语。40

 

[5:17]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圣经中文标准译本的译法是「因为肉体的欲望与圣灵对立,圣灵也与肉体对立。这两者彼此反对,使你们不能做自己所愿意做的。」保罗在此,解释为什么信徒顺着圣灵行就不会去满足肉体的欲望。这

是因为肉体的欲望与圣灵所教导的是对抗的。肉体与圣灵在我们心中不断的争战。一方面,圣灵藉着神的话语指导信徒去控制他们的肉体的欲望。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他们不遵从圣灵的指导的话,肉体的欲望会引领他们去犯罪。就是因为有圣灵的指导,信徒学会向它顺服,不被欲望所驱使。所以,顺着圣灵行的信徒不会被肉体的冲动和欲望所驱使。

 

[5: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

较早,我们已经提到「当顺著圣灵而行」和「被圣灵引导」是指同样的事。它是指信徒得圣灵的启示(神得话语)的指引。保罗断言,信徒若被圣灵引导,他们就不在律法以下。这里的「律法」是指摩西的律法,因为圣灵藉着新约圣经,教导摩西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了(弗 2:14-16;西2;14)。然而,这不表示他们摆脱了律法。基督徒是在新的律法,即基督的律法之下(加 6:2)。保罗的意思是,加拉太信徒不应当顺从摩西的律法,他们只应当顺从基督的律法。

 

[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淫乱、污秽、邪荡、

在此,保罗详细阐述肉体(情欲)的行为。他说情欲的行为都是显而易见的。耶稣曾说凭一个人的果子便可以认出来他是怎么样的人了(太7:15-20)。情欲的行为表现在多方面,包括性欲方面的罪,不敬畏神的罪,性情方面的罪以及纵欲的罪。

性欲的罪

奸淫–指已婚的人跟婚外的人有性的关系。中文标准译本作「通奸」。

淫乱- 指所有淫行的罪,所有不正当的性活动。

污秽–指不纯净的思想和行动。

邪荡–指不可遏止的情欲。中文标准译本作「好色」。

 

[5:20-21 前]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分争、异端、嫉妒、凶杀

不敬畏神的罪

拜偶像–指敬拜任何代替神的东西,如受造之物,塑像,假神。

邪术 - 指行巫术,滥用药物来改变心情。

 

性情的罪

仇恨 - 指对别人充满敌意。

争竞– 指好与别人争吵,敌对。

忌恨 –指可恶的憎恨,源于不满或妒忌他人的成就。

恼怒 - 指极度的愤怒,甚至导致伤害人的语言和暴力的行为。

结党 –指以损害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新译本作「自私」。

分争 –指人与人的分立。新译本作「分党」,而中文标准译本作「分裂」。

异端 –指人与人发生争执时所建立的派别。新译本作「结派」。

嫉妒 - 指看到别人拥有的东西而感到不悦,甚至想拥有这些东西的欲望。

凶杀 –指违法的杀害他人。

[5:21 后] 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纵欲的罪

醉酒 – 指喝了含酒精的饮料而导致喝醉。

荒宴 – 指狂欢宴乐,喝酒宴会,跳舞宴会,粗鲁的行为。

「等类」是指类似的罪。很明显,这情欲的行为清单并不是详尽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情欲的行为是信徒所犯的罪。因此,保罗警告加拉太信徒,就如他从前也警告过他们那样,那些经常做这些事情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这就是说,如果那些行这些事情的人不悔改或改变他们的生活,那他们不会继承神的国。在此,「神的国」是指神的永恒的国度,即天堂(参彼后 1:11)。所以,那些经常犯以上描述的罪的人将会永远失丧在地狱里。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在此,保罗将圣灵所结的果子和情欲的行为形成了对比。「圣灵所结的果子」是指圣灵借助神的话语引导信徒行出来的可爱品德。当信徒跟随在新约圣经上启示的圣灵的教导时,他们就会行出这些品德。果子是单数的,是九样品德的果子。凭着信徒有没有表现出这九样品德便知道

他们有没有跟随圣灵的教导了。42

仁爱 – 指对他人不自私的爱。它考虑到他人的益处。这样的仁爱描述在林前 13:4-7。当然,这对他人的爱是首先来自信徒对神的爱。神爱我们,我们也应该彼此相爱(约壹 4:11)。

喜乐 – 指真正的喜乐。它源于神以及建立在信徒与神和好的关系上。它并不是被外在环境所决定的。

和平 – 指平静的性格,因为信徒意识到他与神有正确的关系。这也将导致人和人之间的和睦状态。

忍耐 – 指耐心地承担别人对信徒的冒犯和伤害。就像神对罪人的忍耐一样,我们也要对他人忍耐(彼后 3:9;弗 4:2)。

恩慈 – 指仁慈对待他人,就像神也仁慈对待罪人(罗 2:4)。

良善 – 指信徒善待他人的态度。它与恩慈有相同的品质。

信实 – 指完全可信赖的。

 

[5: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温柔 – 指对他人的谦逊和忍耐,源于谦卑的态度。

节制 – 指自律,包括控制自己的渴望和情欲。

保罗结束了这可爱品德的讨论,并断言它们是没有任何律法禁止或反对的。保罗在提前 1:9 写道:「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这显示这些品德的重要性。

 

[5: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基督徒是被耶稣的宝血赎回来的,不属于自己(林前 6:19-20)。他们是属于基督的(林前 3:23)。当他们顺服福音时,他们就成为基督所拥有的。在归主那时刻,他们已决意把肉体同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在十字架上。「钉在十字架上」是指治死。然而,这不表示这些渴望和情欲不存在了。我们要不断地治死这些渴望和情欲,不让它们支配我们,因为我们是受圣灵支配。当我们顺从在新约圣经所启示的圣灵的教导时,我们就是受圣灵支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停止不断犯罪。

 

[5: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

中文标准译本作「我们既然藉着圣灵而活,就让我们靠着圣灵行走。」

基督徒是由圣灵生的(约 3:5;加 4:29)。我们既然藉着圣灵得生,就应当靠着圣灵行走。这里的「行事」与第 16 节的「行」是不同的字。这里的「行事」是指要排成行列,跟随圣灵的引导,就如信徒要跟随亚伯拉罕的信心足迹行走(罗 4:12)。我们的生命应当证明我们是由圣灵掌管的。43

 

[5:26] 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若我们凡事顺从圣灵的教导,那我们就不会表现出这些肉体的行为,即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贪图虚名」是指骄傲,自高自大,和温柔正好相反。嫉妒是看到别人拥有的东西而感到不愉快。因此,贪图虚名和嫉妒会激怒他人,惹他人的气。因此,我们必须避免这些消极的行为。由于这些是肉体的行为,它们确实对属灵的生命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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